六安中院出台《关于进一步加强对基层法院服务、指导、监督的实施意见》

10.04.2015  12:34
 

  安徽法院网讯        为落实“规范建设年”任务要求,健全市法院联系基层制度,进一步提高指导监督的有效性,提高全市法院审判质效、队伍素质,提升司法公信,近日,六安中院结合审判工作实际,出台《六安市中级人民法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对基层法院服务、指导、监督的实施意见》(下简称《意见》)。

  《意见》从服务大局、司法为民、司法培训、司法队伍、司法监督、司法宣传6个方面,细化22项措施、明确职责,确保实效。

  增强服务大局意识。始终坚持党的领导,积极适应经济发展新常态,为地方经济社会发展提供优质司法保障。自觉接受地方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监督,每季度最少召开一次座谈会或开展一次走访,听取对法院工作的意见建议。树立争先进位意识,加强审判管理,扎实开展“规范管理年”活动,确保全市法院各项工作规范有序。

  强化司法为民工作。畅通诉讼渠道,积极适应立案登记制改革带来的新变化,做到有案必立、有诉必理;坚持改革创新,加强涉诉信访工作,推动信访工作纳入法制化轨道;规范司法调解工作,定纷止争,促进社会和谐。加强执行工作统一管理,加强人民法庭工作,夯实法院基础,满足人民群众司法需求。

  创新司法培训机制。该市法院每年年初制定培训计划,根据实际需要设计培训班次、时间和内容,并进行培训后测试,公布结果。丰富培训方式,在坚持和完善讲授式教学的基础上,注重个体参与,不断提高干警司法实践能力。推动科技强院,帮助指导基层法院提高信息化应用水平。基层法院根据工作实际,向六安中院提出培训的意见建议,确保培训工作的针对性和有效性。

  重视司法队伍建设。该院加大对基层法院领导班子协管力度,积极推进班子成员平级交流、上下挂职锻炼,建立上下级法院干部“双向挂职”制度,进一步畅通岗位轮换和向系统外推荐使用干部的渠道;鼓励广大干警创先争优,培养“精英法官”,落实从优待警政策,帮助协调推进基层法院编制少、待遇低、职级晋升缓慢等问题,不断增强队伍活力。加强作风纪律建设,切实履行党风廉政职责和加强反腐败斗争,坚持与基层法院院长签订责任状,开展廉政谈话;强化廉政风险防控,两级法院把干警不出事作为最大的从优待警记在心里,扛在肩上,加强配合,通过上指导下、下帮助上,共同找准风险点;强化责任追究,通过每季度至少开展一次司法巡查和审务督察,提高查处能力、查办力度,确保法官清正、法院清廉、司法清明。

  规范司法监督指导。完善审级监督,严格办案程序,每季度开展一次全市法院裁判文书评查。推进诉讼服务中心、审判管理中心、执行指挥中心“三大中心”建设,该院设立指挥平台,与所有基层法院实现联网、对接,对全市法院案件受理、执行情况进行全程监督、指导,通过定时不定时抽查、直接对话指导方式,确保审判执行工作各环节有规范、有纪律、有提升。

  完善沟通机制,建立健全监督指导工作沟通协调机制、市法院季度工作调度会制度、各部门调研指导制度,市法院领导班子分别联系1个基层法院,每季度至少开展1次调研、召开1次座谈会、1次分管工作调度会,各部门每年至少开展3次调研,研判工作形式、分析解决问题和困难,实现工作共同进步。

  构建司法宣传合力。两级法院坚持正面宣传,丰富宣传形式,讲好中国法治故事,传播中国法治好声音。积极构建自媒体联动平台,市法院建立“微信群”,设置党政机关群、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群、媒体宣传群,积极邀请各界人士加入,基层法院加强配合,及时发布两级法院审判执行工作情况及专项活动开展情况、廉政教育情况等,进一步做到阳光司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