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揽子税收优惠政策支持创业创新

13.11.2015  17:19

今年以来,省级财税部门贯彻落实中央为支持创业创新出台的一揽子税收优惠政策,加大结构性减税和定向减税,用政府税收减法,换取“双创”新动能加法。11月9日来自省财政厅的数据显示,前三季度,全省实施结构性减税374.6亿元,加上出口退税和出口免税137.2亿元,累计减少企业负担511.8亿元。

稳步推进税制改革,不断释放改革红利。截至9月底,全省已有14.47万户纳税人加入 “营改增”试点,实现减税37.42亿元。其中一般纳税人税负下降面达83%,小规模纳税人税负下降面达100%。煤炭资源税改革实现预期目标,煤炭企业税负总体下降,改革后税费负担实际下降0.64亿元,税费负担降幅12.6%。积极鼓励企业创新,促进就业保民生。 1月至9月,我省高新技术企业享受减按15%优惠税率,减免企业所得税合计19.96亿元。全省对吸纳失业人员、接纳残疾人员就业企业以及失业人员、残疾人从事个体经营的,共计减免地方税收3901万元。

优惠政策全覆盖,助推小微企业做大做强。前三季度为小微企业减免各类税收23.43亿元,其中对全省73.58万户小微企业(含个体工商户),累计免征增值税12.58亿元;对39.8万户小微企业(含个体工商户),累计免征营业税6.1亿元;对8.3万户小微企业,累计减免企业所得税4.75亿元。(汪韬 吴量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