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心为民得人心,当事人赠锦旗表谢意
16.12.2015 02:16
本文来源: 法院
安徽法院网讯 2015年12月9日上午,王某、孙某老两口带着一大队人敲锣打鼓地来到淮南市八公山区人民法院,将一面写有“一心为民、秉公执法”的锦旗送给民事审判一庭,感谢民一庭的主审陈习习法官为民办案,公正执法,维护了群众的合法利益。
事情还要2014年说起,王某的邻居於某系淮南矿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新庄孜矿退休工人,身患多种疾病,因妻子及二个儿子都已去世,现无人照顾,为了老人日常生活能得到照顾,新庄孜街道治西社区居委会征求於得道本人同意,经过八公山区新庄孜街道办事处、新庄孜街道治西社区居委会、八公山区司法局新庄孜司法所三方见证,王某与於某于2014年3月18日签订了一份遗赠抚养协议。而於某之子于2014年2月27日因病去世,其生前未婚,无子女。其遗产应全部由其父亲於某继承。但是於某于2014年4月2日因病去世之前,王某按照遗赠抚养协议履行了对於某的抚养义务,按照协议约定於得道的所有遗产应由王某继承。因此起诉来院要求判决新庄孜矿给付应继承的於某儿子名下的养老保险金的个人部分、企业年金、抚恤金等4万余元。
民一庭收到该案之后,主审法官积极查清事实,认为王某与於某在基层组织的见证下于2014年3月18日签订的遗赠抚养协议,是协议双方当事人的真实意思表示,且该协议不违反我国相关法律的禁止性规定,系合法有效的协议。由于於某儿子生前未婚,未生育子女,其于2014年2月27日去世后名下遗产应由唯一继承人其父亲於某继承。
案件审结之后,八公山法院法官积极为民办事的态度给王某留下了深刻的印象,王某多次要感谢主审法官,被主审法官婉拒,为此,王某携丈夫特意制作了一面锦旗送至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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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12.2015 02: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