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肥市“四个一”工作法推进城乡社区协商工作
近年来,合肥市民政局结合我市基层民主政治建设的工作实践,建立社区协商“四个一”工作法,推动“互联网+社区治理”深入融合,引导社区(村)群贤(乡贤)参与社区治理,增强社区“自组织”能力,推动城乡社区居民实现自我管理、自我教育、自我服务、自我监督,形成了以社区党组织为核心、居(村)委会为主体、社区社会组织为补充、居民广泛参与、社会协同共治的城乡社区治理新格局。
一是设立一批“有事要商量”的协商平台。在政策层面,市民政局深入乡镇街道和村居调研,并在广泛征求全市民政系统内部意见的基础上,形成了《加强城乡社区协商的实施意见》初稿。通过征求各县(市)区政府、市社会治理和社会服务工作联席会议22个成员单位意见,送市政府法制办进行了合法性审查。9月14日,经市政府71次常务会审议通过。10月22日,2016年第31次市委常委会审议通过。文件要求到2020年,全市基本形成协商主体广泛、内容丰富、形式多样、程序科学、制度健全、成效显著的城乡社区协商新局面。在操作层面,设立了一批形式多样的协商平台,通过协商平台开展多层次协商。其中,城市社区协商平台主要有:社区论坛、开放空间、睦邻会所、同檐聊吧、世界咖啡屋、群贤商事会、物业联席会、业主恳谈会、社区议事厅、社区公益坊、网上会客厅、社区茶馆会议、社区行动工作坊、社区共治理事会、网上协商APP等;农村社区协商平台主要有:村民论坛、妇女之家、村民理事会、社区回音壁、民情恳谈日、社区乡贤议事会、民间议事理事会、“两代表一委员”工作室。
二是建立一批“有事好商量”的协商规矩。坚持“五个议”, 要求在社区协商中坚持民主议事、公开议事、平等议事、规范议事、理性议事;奏好“六部曲”,对社区协商程序进行了统一规范,即实行百姓提事、两委审事、民主议事、集中定事、协同办事、主动公示;绷紧“一根弦”,对通过协商无法解决或存在较大争议的问题或事项,一律提交居(村)民会议或居(村)民代表会议决定,任何情况下不得跨越这根“红线”。我市瑶海、蜀山等地多数小区业委会上任后第一件事,就是举行民主投票,根据投票结果选聘物业公司,与物业公司“约法三章”,实行完全的业主自治管理。此后,每月定时召开工作例会,小区大事小事都经过民主投票商讨解决之策。并由若干名社区居民代表组成了城市治理义务监督员,建立了严格的责任倒查机制,确保问题解决经得起“回头看”。庐阳区根据区情实际,以乡镇(街道)为单位采取科学划片,以1000户左右进行划分。成立社区协商议事委员会和各小区协商议事委员会的分级议事制度,各事各议,遇到各小区存在的共同问题将采取社区协商议事集中讨论决议。
三是培育一批“有事会商量”的协商能人。“8+X”模式广纳贤才。建立社区工作协商委员会制度,凡村(居)民利益相关方都可以作为协商主体。其人员组成参照“8+X”模式,“8”为村(居)民代表、网格员代表、妇女代表、社会组织代表、“乡贤”代表等8类固定成员(均为兼职),“X”即涉及的其他利益相关方,根据协商事项进行动态调整。协商中重视吸纳威望高、办事公道的老党员、老干部、群众代表,党代表、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等参与。协商专业性、技术性较强的事项,应当邀请相关专家学者、专业技术人员、第三方机构参与并进行论证评估。精心培育协商能人。为不断提高社区协商能力,重点加强参与式社区治理培训指导,市民政局指导各县(市)区通过举办协商讲坛、社区治理学院、社区协商与参与式治理培训班等等,邀请专家、学者和实践经验丰富的基层乡贤“现场说法”,讲授诸如开放空间技术、处理冲突技术、议事规则技术、社区参与行动技术、群众工作沟通技巧等,鼓励和推动居民组织化,帮助社区工作者和社区居民掌握沟通技巧、组织技巧、化解冲突技巧和解决问题技巧,营造熟人社区,培育社区精神,促进居民融合。
四是实施一批“有事能商量”的协商项目。在社区协商实践的基础上,积极推行政府购买服务制度,建立公益创投机制,充分发挥社区社会组织作用,引导社会工作服务机构、其他社会组织和专业社会工作人才参与城乡社区协商工作。特别是支持疑难型、复杂型、专业型协商事项纳入公益创投项目,通过项目化管理的方式,实施社区协商工作。包河区建立社区发展公益金,在街镇、大社区层面建立社区自治金,通过连续公益创投,投入900万元,引进61家社会组织,实施了社区治理项目,其中涉及社区协商方面的社会组织24家、资金300多万元。方兴社区的“幸福邻声”、滨湖世纪社区“社区治理学院”、望湖社区“社区行动工作坊”、芜湖路街道“老旧小区协同治理”、包公街道“43号大院居民自治”、常青街道“回迁社区城市融入”、烟墩街道的“社工介入居民自治”等一批项目,都为辖区百姓有事共商搭建了良好桥梁。
上报单位:合肥市民政局 |
信息作者:金嵋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