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封感谢信背后的故事
安徽法院网讯 近日,滁州学院的老师代表将一封饱含深情的感谢信送到滁州市南谯区人民法院法官手中,感谢主审法官秉承公正、高效断案,感谢执行法官不顾安危、给力执行,化解了一起又一起突发事件,最终帮助滁州学院及时将到期房屋拒不撤离的租户劝撤搬离。
承租房屋到期拒搬迁校方诉上法庭
2013年,滁州学院后勤服务集团商贸管理中心与李某等十多户签订房屋托管协议,约定滁州学院将位于会峰校区的公寓地下商场房屋交由被告经营管理。其实,早在2005年会峰校区启用之初,李某等租户便在该校区内经营生意,虽多年未签订房屋租赁合同,但租户一直按期缴纳房租等费用。后校方于2013年与这些租户签订房屋托管协议,并于2014年6月合同到期后,校方根据安徽省教育厅的相关规定,决定对房屋另作他用,并告知租户不再续订并收回房屋。后滁州学院考虑到李某等经营户的实际困难,陆续将交房时间延长至2015年1月,但在此期间免收房租费,再次到期后李某等租户仍拒不返还租赁房屋。校方便多次与李某等人协商但依然无果,无奈之下滁州学院将承租其房屋到期后拒返还房屋的十余租户告上法庭。
公正审判高效断案14起案件三月审结
滁州学院将拒不搬离的14户租户全部告上法庭,施集人民法庭受理全部案件。进入审判程序后,施集法庭两名承办法官立足实情,逐案开展调查,针对各案不同当事人存在不一样的实际情况,仔细询问了解,准确掌握实情。就部分当事人所主张的建校便在该校经营的事实以及合同约定的内容认真核实,就当事人所举证据严格组织质证,就当事人的诉讼权利依法保障,严格做到在调查、审理及组织调解等环节坚持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公正高效审判的原则,历时近三个月时间两名承办法官将14起案件全部办结,最终依法判令14名被告将各自所承租的房屋及时返还滁州学院方并向校方支付违约金2万元。
给力执行成示范带动租户全履行
虽然案件已全部审结,但租户面对非常可观的经营利润,绝大多数不愿搬离。案件进入执行阶段后,执行法官对拒不履行搬离义务的租户,多次上门与租户进行协商劝解,但租户李某等人毫不理会,并联合煽动其他租户一起对抗执行法官,甚至企图采取倒浇汽油等暴力方式威胁执行法官拒绝搬离。面对突发事件,执行法官不顾个人安危果断处突,及时稳控当事人情绪,快速化解阻止了恶性事件的发生。事后,在排除有其他突发事件可能的情况下,针对带头暴力抗法的租户李某等人,执行法官先是动之以情,晓之以理,告知拒不履行生效文书的法律后果,但李某等人仍无动于衷,最终执行法官决定向其采取司法拘留强制措施。基于强制拘留的威慑,李某等拒搬的租户态度有了明显转变,一方面放弃了采取暴力极端方式抵抗执行,另一方面从最初的强硬、拖延,到达成共识主动退还房屋。而其他十余户“按兵不动”的租户眼见暴力抗法、拖延拒搬等方式不仅无济于事,还极易导致不良后果后,纷纷主动向执行法官表示愿意主动搬迁撤出房屋。为让租户及时搬离,执行法官还积极与校方协商,请校方为搬迁租户提供了货品临时存放点。搬离当天,执行法官早早来到现场监督搬迁,直至晚上七点租户货品全部搬迁完毕,最终该起纠纷圆满审结、执结,得到了当事人的肯定和赞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