宣城一女子冒用县长身份 谎称借钱诈骗百万

14.01.2015  14:57

  宣城女子马某急需资金归还巨额外债,多次冒用县长身份,以帮助解决土地赔偿款为名实施诈骗,数额高达100万元。

  2013年4月,马某因外欠巨额外债,偶然中,她听说某公司与某县政府存在土地赔偿纠纷,因丈夫梁某与该公司总经理彭某是好友,马某产生了诈骗想法。马某对梁某谎称,自己与县长葛某关系很好,同时虚构了葛某需借款100万元且葛某承诺帮助解决该公司纠纷的事实。于是,梁某转告彭某,彭某同意提供100万元。 2013年5月3日,马某夫妻到彭某住处取走100万元。此后,马某冒用县长葛某身份与梁某收发手机短信欺骗梁某、彭某。

  日前,宣城市宣州区法院对该案作出判决,以诈骗罪判处被告人马某有期徒刑六年六个月,并处罚金十五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