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入失信难出行,“老赖”主动缴罚金

28.10.2016  16:05
 

  安徽法院网讯  2016年10月15日,霍邱县人民法院执行二庭借助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顺利执结了一起财产刑案件,取得了非常大的成就与突破。

  2014年5月至2015年3月期间,被执行人刘某某因多次提供场所,容留他人吸毒,其行为已构成容留他人吸毒罪,最终被霍邱法院判处有期徒刑一年,罚金人民币4000元。

  判决生效后,刘某某始终未履行义务。霍邱法院刑事审判一庭将案件移送立案庭审查立案后,案件被移送到执行二庭执行。执行二庭执行法官经多方调查后未发现刘某某有可供执行的财产,只好与其家人联系,希望其家人能代刘某某缴纳罚金,但也是以失败告终。服刑期满后,刘某某下落不明,案件一时难以进行,无奈之下,执行法官将刘某某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并向刘某某户籍所在地邮寄了一份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执行决定书。刘某某在一次外出时,发现自己是黑名单无法购买高铁票,这才恍然大悟,想起自己还有未履行的法律义务。刘某某主动联系了办案法官,并到庭缴纳了4000元罚金,这起案件才得以案结事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