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个签名引来近百万财产官司
26.06.2015 14:23
本文来源: 中安在线
中年妇女徐某没有想到,自己随意一个签名竟然引来近百万财产的官司,虽然案情最终被法官予以查明,但对徐某来说,仍然惊魂未定……
包某系宁国市某碾磨材料有限公司的法定代表人,徐某与包某为朋友关系。因该公司资金周转困难,经徐某介绍,2013年12月5日,包某以公司法定代表人的身份向章某借款1300000元,并当场出具借条一份,约定借款于10内归还。借条出具过后,章某见徐某在场见证,便随即提出让徐某也在借条上签字的要求,徐某没有多想,就随意签上了自己的姓名。然而,徐某没有想到,自己就是那么随意一签,却惹来了巨额的官司。借款到期后,包某与该公司在归还了49万元借款后一直没有下文,其余80多万章某经多次催要仍没有结果,无奈之下,章某将包某、该碾磨材料有限公司以及作为“保证人”的徐某一同告上了法庭。
庭审中,章某认为,徐某既然在借条上签了字,作为保证人,其应当对该债务承担连带偿还责任。而徐某却大呼冤枉,徐某认为自己仅是在章某的要求下,在借条中签字,自己并没有对该借款进行保证的意思。
宁国市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人徐某虽在借条上签字,却未注明担保人的身份,同时根据双方在庭审中的阐述可以查明,徐某是应章某要求在借条上签字,即徐某在本案中愿意承担保证责任的意识表示在借贷时即未明示,故不能认定章某与徐某之间的保证合同成立,因此徐某在本案中不应当承担还款的保证责任。据此,宁国市法院依法判决该碾磨材料有限公司及包某归还章某借款80余万元,并驳回章某其他诉讼请求。一个签名差点让自己陷入还巨款深渊,徐某这次算是有了深刻的教训。(宣城新闻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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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6.06.2015 14: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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