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是落实经济奖励。 投入440余万元全面落实各项计生家庭奖励优惠政策,直接惠及计生家庭2万余户。其中为6038户独生子女发放独生子女保健费135.4万余元;深入实施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制度,发放计生家庭奖扶资金2238人178.9万元 ;为74名退休独生子女户居民发放1000元一次性奖励7.4万元;为111户放弃二孩生育家庭发放一次性奖励9万元;落实长效节育奖励574人次9.7万元;城乡居民养老保险优待计生家庭15052人享受提标45.3万元;积极筹措资金45万元响应全省人口基金“生育关怀·幸福家庭”计划,扎实开展扶贫济困、助学成才、平安保障、特殊家庭帮扶等项目。
二是落实养老保障。 对符合城乡低保条件的、“五保”或城市“三无”人员救助条件的计划生育特殊困难家庭,做到应保尽保;对60周岁以上的计划生育特殊困难家庭成员,特别是失去生活自理能力等级三级以上的,建立计生特殊困难家庭老年护理补贴和养老服务补贴制度。根据其失去生活自理能力等级(一级、二级、三级),由区政府每人每月发放800元、600元、400元的护理补贴。2014年来,已对1户符合三级失能的特殊家庭,兑现落实7200元/年老年护理补贴资金和居家养老补助资金。31名60周岁以上特扶对象已享受每月60元的养老保险补助。纳入低保9户,五保7户;63名特别扶助对象每人赠送一份100元的“计划生育特别扶助家庭综合保险”。
三是落实医疗保障。 对65名特别扶助对象纳入城乡医疗救助范围,住院治疗的,经新型农村合作医疗或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及大病保险报销后,个人自付医疗费用部分参照城乡低保对象救助标准进行医疗救助。同时,为37名计划生育特殊困难家庭成员提供一次免费体检。
四是落实帮扶关怀体系。 大力实施“徽风和畅”计生特殊家庭社会关怀项目。2014年来,已组织开展户外联谊交流活动6次;节日慰问户均6次,每次200元,总额4万元;精神慰藉(家庭访视/陪伴慰问/电话问候等户均20 小时);健康讲座1次,健康体检37人次1.5万元;陪护就医或护理4人次;生病慰问3人次;志愿者义务健康随访诊疗40人次;为3户独生子女死亡家庭发放紧急慰籍资金9000元;对143户因病、因灾、因意外事故等突发性事件,造成家庭主要成员伤残或死亡的计生家庭,每户给予500—2000元应急救助;为23名贫困大学生每人发放2000元的成才助学金4.6万元;鼓励支持社会组织发挥作用,倡导民营企业、社会知名人士积极参与计生特殊家庭救助活动,3 户年捐助金额在1万元以上的企业,被区政府授予“徽风和畅 最具爱心”荣誉称号。(张翠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