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山出台十大涉企利好政策
中安在线讯 据黄山在线报道, 为了贯彻落实中央经济工作会议关于帮助企业“降成本”决策部署和省政府《关于促进经济持续健康较快发展的意见》精神,近日市人社局等四部门印发《2016年促进经济持续健康较快发展政策措施》,出台涉企十大利好政策,助力企业降本增效健康发展。
缓缴困难企业社会保险费。各地在确保社会保险待遇按时足额支付、基金不出现缺口的前提下,经认定的困难企业单位缴纳的社会保险费可申请职工养老保险、失业保险两个险种的缓缴,缓缴期限不超过6个月。
实行普惠制的失业保险基金稳定就业岗位补贴。参加失业保险并承诺一年内不裁员、少裁员的企业可以申请享受稳定就业岗位补贴政策。补贴标准按照企业2015年7月—2016年6月单位和职工失业保险实际缴费额的50%进行补贴,一次性发放。
争取失业保险省级调剂金职工安置补贴。对列入省兼并重组、淘汰落后产能和化解产能过剩等政策性关闭企业名录以及黄山比照省产业结构调整标准制定的名录内企业,可申请失业保险省级调剂金职工安置补贴,补贴标准不超过5000元/人。
使用失业保险省级调剂金支持创业担保贷款。省财政厅、人社厅下拨的失业保险省级调剂金用于创业担保贷款贴息,个人创业担保贷款最高额度为10万元,劳动密集型小企业贷款最高额度不超过300万元。
给予学校引导毕业生当地就业补贴。对黄山普通高等学校和具备发放国家认可学历资质的中职学校,组织当年毕业生在当地就业,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并缴纳社会保险的,可由当地政府按每人1000元给予一次性补贴。
给予中介机构职业介绍补贴。对各类公共服务和民办职业中介机构介绍技能型人才和职业技工院校、高校毕业生到市内企业就业,并签订1年以上期限劳动合同的,按每人120-250元给予职业介绍补贴。
实施劳动者就业技能培训补贴。劳动者参加就业技能培训,培训合格的按省人社厅、省财政厅相关文件规定的工种(项目)和标准,给予个人200-1300元培训补贴;同时取得职业资格证书或专项能力证书的,给予鉴定补贴。
实施企业新录用人员培训补贴。企业新录用人员并与其签订6个月以上劳动合同,由企业培训机构或委托定点培训机构实施技能培训的,培训合格后,可向当地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申请每人500元的一次性培训补贴。
实施企业职工岗位技能提升培训补贴。企业开展岗位技能提升培训的,职工经岗位技能提升培训后取得中级工、高级工、技师、高级技师国家职业资格证书的,分别给予企业每人500、1000、2000、3000元培训补贴。
强化企业人才支撑。鼓励人才来黄创新创业,所创(领)办企业属我省重点发展战略性新兴产业或具有创新商业模式的高端现代服务业的,择优向省申报10-50万元创业资助。其中符合“黄山人才10条”引进条件的高层次人才受到市级扶持的,给予每人10万元一次性补贴。
来源: 中安在线 作者: 李苗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