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速上被追尾 认定无责却要交维修费

01.08.2014  20:35

  司机王从锁驾车在高速上行驶时被追尾,对方认定负全责。可是,近两个月过去了,他一直没有获得保险理赔金,肇事方也迟迟不出面解决。面对几千元钱修车费用,王从锁感到十分焦急。

      高速公路上,发生追尾事故

  6月6日,王从锁驾驶着装载收割机的货车,在合淮阜高速上行驶。途经颍上路段时,意外发生了。

  当时,王从锁驾车正在匀速前行,一辆货车突然从后方追赶上来,一头撞到他的车,两车发生追尾。

  “车尾变形,收割机也被撞坏了。”王从锁说,交警部门勘察现场后,将两辆货车拖到阜城的汽修厂修理。

  王从锁是蚌埠市五河县沫河口人,去年8月份,花7万多元买了一台二手收割机。事故发生前,他正在阜阳市进行作业。

  王从锁说,买收割机时欠下不少外债,本打算趁着夏收期间挣钱,没想到发生了意外。

   认定无责,却要交修车费

  几日后,交警部门出具一份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认定对方车主王棒为全责,对方也签署了事故责任书。按照规定,王从锁的相应损失应由对方承担。

  因急等着赶回家收麦,王从锁将损坏的货车、收割机停放在阜城瑞兴汽修厂进行修理。期间,对方保险公司已对损坏的货车定损2000元,对收割机定损赔款12320元。

  7月24日,王从锁赶至阜阳,查看车辆修理结果。没想到,瑞兴汽修厂的老板马强向他摊开一张账单。看到清单上所列的“发动机未定损,修理费2800元”、“收割机拆解费800元”等收费条款,王从锁顿时傻了眼。

  “没有拿到理赔款,还要付几千元费用。”对此,王从锁表示不理解。马强给的解释是,“修理谁的车,就找谁要钱。”

  期间,王从锁多次联系王棒,询问保险理赔情况。但是,对方总是以在外跑车为由,迟迟没有给出明确答复。

  “不知何时才能拿到理赔款。”王从锁说,保险公司未定损的修理费用应由王棒承担,修理厂不应该找他要。

   相关赔偿费用,已达成协议

  7月26日,颍州晚报记者从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查勘定损人员蒋亚军处得知,因王从锁的修车发票、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等相关材料尚未上报给该公司,保险理赔金仍未发放。

  当日,记者来到位于阜城涡阳北路的瑞兴汽修厂。马强说,交通事故发生后,涉事车辆均在该汽修厂修理。期间,他没有收取双方任何费用,并给王棒垫付4万多元费用。

  “王从锁应付给我厂3400元。”马强说,欠款包括停车费600元、收割机拆解费800元以及货车修理费2000元。

  随后,颍州晚报记者联系责任方王棒。他说,因身在外地,一时无法返回,将通知妻子前往汽修厂处理此事。

  27日,颍州晚报记者得知,双方已签订协议,保险理赔金下发后的5个工作日内,王棒把属于王从锁的部分赔款按时交付,并承担汽修厂的3400元欠款。(阜阳新闻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