阜阳高温天出安全事故将按上限处罚

24.07.2014  16:31

  由于近期热浪来袭,日最高气温陆续攀升。近日,市建管处下发紧急通知,要求阜阳市各在建工地上的施工企业,认真做好极端高温天气下的职工安全防护及防暑降温工作,如出安全事故将按上限处罚。

  市建管处要求,凡气温达到30℃以上,各工地从中午12点到下午3点停止施工;凡气温达到35℃以上,各工地从上午11点到下午4点停止施工;凡气温达到37℃以上,各工地从上午10点到下午4点停止施工;凡气温达到40℃以上,应停止当日室外作业。

  市建管处同时向各在建工地设置了“硬杠杠”:施工现场必须保证绿豆汤、茶水、开水等防暑降温饮品的充足供应,向作业人员发放藿香正气水、十滴水、人丹等防暑药品;工地宿舍、厨房等要采取有效的防蚊蝇措施,并坚持每天对工地上的饮食安全进行检查,防止发生食物中毒;适当减少宿舍内居住人数,保持通风,严格电器管理,以免发生电器短路造成火灾等。

  同时,各施工现场要配备足够的防暑降温用品和急救器材、急救药品,加强一线作业人员防暑降温常识的宣传教育,切实做好自我防护工作,发现中暑情况要及时送医院救治,并尽快向相关部门报告。

  据了解,按市建管处要求,各级建设主管部门、各施工总承包企业应加强高温天气作业环境的检查,保证各项措施落实到位。检查中发现工作不落实的,将采取强制停工措施,给予通报批评,记录不良行为;造成安全事故的,严格按上限处罚。 (颍州晚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