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商总局验收组来皖验收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安徽)
10月26日,国家工商总局企业监管局巡视员刘琳率验收组来皖,对我省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建设进行验收。省局党组成员、副局长吴良斯出席验收报告会。工商总局企业监管局系统处处长冀铁军、工商总局信息中心数据处处长董书涛,省局企业处、信息中心等有关处室负责同志参加验收。
汇报会上,吴良斯副局长首先代表省局汇报了我省事中事后监管和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建设总体情况。省局企业处处长邢云峰从争取党委政府重视、加强组织领导、完善工作机制、多渠道归集信息、建设“一个中心”“两个平台”等方面,向验收组详细汇报了省工商局开展系统建设的主要做法和基本情况。省局信息中心主任唐延正对公示系统协同监管平台进行了演示,重点介绍了信息归集、双告知、双随机、联合惩戒等应用功能。
在听取汇报、观看演示后,刘琳巡视员对我省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建设工作给予充分肯定。她指出,安徽省工商局高度重视“一张网”建设工作,在建立健全制度、完善工作机制上做了大量工作,严格按照总局标准不折不扣完成系统各模块开发,涉企信息归集成效显著,协同监管平台发挥实效,数据质量不断提升,基本建成了公示系统,实现“名称、标准、平台”三统一,取得了阶段性成果。
就持续推进公示系统建设,刘琳强调,一要坚持边建设、边应用、边完善的工作原则,要及时部署,全面上线,不断扩大公示系统使用受众,尽早地发挥公示系统作用;二要继续创新探索,更加全方位地认识公示系统的地位作用,精益求精,再接再厉,扩大归集范围,提高数据质量,切实把信息归集和信息公示工作做实、做细、做好;三要不断思考完善系统建设的长效机制,推动实现科学监管、精准监管、有效监管,创造更多的可复制、可推广经验。
吴良斯副局长表示,安徽省工商局将以此次验收为契机,进一步提高认识,全力以赴推动我省公示系统建设。一是立即按照验收组要求,对照总局的技术规范和数据标准,对系统作进一步整改完善,从源头上抓好数据质量;二是加强公示系统的宣传和推介,主动向党委政府领导汇报,强化各级培训,不断扩大公示系统的运用范围;三是强化协同配合,积极与省直各有关部门以及市县政府沟通联系,扩大信息归集共享和联合惩戒的实施范围,推动协同监管机制落到实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