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年驾龄老司机醉驾砸饭碗 抱侥幸开车交班发生事故

28.10.2015  08:33

新安晚报 安徽网 有20多年驾龄的的哥胡某和同学喝了一夜的酒,还抱有侥幸心理驾驶出租车去交班,没想到半路出了事故。交警现场对他进行酒精呼气测试,数值高达596mg/100ml,远超醉酒标准。据交警介绍,胡某将面临严厉处罚,包括追究刑责以及终身不能驾驶营运车辆。

醉驾撞上货车

昨天6时40分左右,一辆皖A8××××出租车沿徽州大道由南向北行驶至飞二路口北侧约100米时,与一辆货车发生碰撞。货车司机刘某立即下车报了警,当他靠近出租车驾驶员胡某时,惊讶地发现胡某满身酒气。

接到报警后,合肥交警滨湖大队民警赶到现场,发现胡某仍不清醒,现场酒精呼气测试结果为596mg/100ml,这个数据让民警都感到吃惊。“这是我们辖区近三年来第一例出租车醉驾的案例。”滨湖交警大队事故中队熊巍队长介绍,胡某随后被带往医院提取血样,经鉴定,胡某血样中乙醇含量达285.6mg/100ml,达到醉酒标准。

喝了一夜闷酒

胡某交代,他10月26日凌晨驾驶出租车到达位于滨湖区同学家,因为家里都有一些不顺心的事,两个男人喝了一夜闷酒,直到天亮。

“胡某交代,他交班的地点是在北二环附近的一个小区,为了图方便,他没有选择让交班的人过来接替自己,或者叫代驾,而是决定自己驾驶出租车回去。”熊队长说,在对出租车驾驶人进行控制后,他们发现胡某是一位有着20余年驾龄的老司机。

驾驶证将吊销

事发后,胡某待在滨湖交警大队的醒酒室里一直到酒醒。面对民警的询问,胡某对醉酒驾驶出租车的行为后悔不已,而更让他烦恼的是,他将终身不能驾驶营运车辆。

熊队长介绍,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一条第四款之规定,“醉酒驾驶营运机动车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约束至酒醒,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十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后,不得驾驶营运机动车。”  贾文荣 本报记者 陈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