庐江男子领“最大罚单”:罚款6600元 驾照扣37分

17.06.2015  03:27

  三年前,庐江男子洪某因醉驾酿事故,被吊销驾照,且5年内不得重新获取。可几天前,他又无证酒驾被交警查获。昨日,交警开出庐江县史上最大交通罚单,洪某被罚款6600元,摩托车驾驶证一次性被记37分。

  醉驾吊销驾照 又来无证酒驾

  6月11日晚,庐江县交警大队交警在军二路与塔山路路段夜查酒驾。 19时许,一辆号牌为皖A0H4XX的轿车进入检查点。民警接近驾驶人洪某时,闻到了一股浓烈的酒气。同时,洪某还欲倒车离开。交警迅速将他控制,并进行酒精呼吸检测。结果为每百毫升血液中含酒精71毫克,属酒后驾车。

  交警让洪某出示驾驶证和行驶证,但洪某说没带。不过,民警在其车内找到行驶证。但行驶证上的号码是苏EXU6XX,与皖A0H4XX不符。经查,洪某所驾车辆是他侄子的,悬挂江苏车牌。当晚,侄儿的车因车牌丢失,洪某就挂上了自己一辆报废面包车的号牌。因此,洪某又构成了挪用号牌的违法行为。

  罚款6600元 摩托驾照扣37分

  交警部门查明,洪某有一张摩托车驾驶证,但并没有小型机动车驾驶证。而洪某交代,他原本有一张小型机动车驾驶证。2011年春,他因在合肥醉酒酿事故被吊销,且5年内不得重新获取。 3年多来,洪某的确没有驾驶过机动车。可事发当晚,侄子从江苏回老家,家人聚会时都喝了酒。饭后,洪某为了不让侄儿酒后驾车,就自己开车送亲戚回家。没想到被交警查到。昨日,庐江县交警部门开出了史上最大罚单。洪某被罚款6600元,摩托车驾驶证一次性扣除37分。

  [解读]

   最大罚单是如何出炉的?

  庐江县交警部门解释,是对洪的4个交通违法行为进行了相应处罚:1、没按规定携带驾驶证,依法处以罚款100元、扣1分;2、使用其它机动车号牌,依法处以罚款4000元,扣12分;3、准驾车型不符,依法处以罚款1000元,扣12分;4、酒后驾车,处以罚款1500元,扣12分。交警部门表示,因洪某有一张摩托车驾驶证,所以37分都记到上面了。如洪某不依法缴纳罚款,交警部门可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他还能不能重新拿驾照?

  既然违法行为的扣分是记录在摩托车驾照上的,洪某是否能置之不理?交警部门说肯定不行。 “违法行为没有消除,他是不可能获得资格去考取小型机动车驾照,买了新车也是不能上户的”。虽然洪某领取了最大罚单,但交警部门说,这并不是说洪某从此就丧失了再次拥有驾照的可能。庐江县交警介绍,洪某在积极缴纳罚款后,还需尽快把37分消除掉。为此,他必须要参加3次考试,“第一次是到交通安全学校学习,取得满分。然后,他再去车管部门参加科目二考试。顺利通过后,他再参加科目三考试”。如此算来,洪某最快也需要1年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