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鞍山市荣膺全国和谐社区建设示范城市位居地级示范市首位

06.11.2014  17:19

      11月4日,接民政部《关于确定全国和谐社区建设示范单位的通知》(民发〔2014〕224号),马鞍山市被命名为全国和谐社区建设示范城市,并位居地级示范市首位。
      近年来,马鞍山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社区建设工作,将之作为构建和谐幸福马鞍山的重要载体,纳入全市“十二五”规划纲要、市委常委会工作要点和市政府工作报告。在省委、省政府的坚强领导和省民政厅的大力支持下,马鞍山市按照“共同治理、服务居民、试点先行、统筹兼顾”的思路,坚持以服务居民群众为宗旨,以基层社会治理改革创新为引领,以建立新型社区治理和服务体系为目标,以规范化、标准化建设为动力,以“强化自治功能、提升治理水平”为核心,从居民群众最关心、最迫切、最期待的问题入手,广泛、深入、持久地开展了以“精品化、网格化、信息化、职业化”为主要内容的和谐社区创建活动,推动社区日益成为政府公共服务的平台、居民日常生活的依托、社会和谐稳定的基石,居民群众的幸福感和满意度不断提升,为该市转型升级、加快发展、和谐发展做出了积极努力。
      通过创建,马鞍山市解决了一批制约社区建设的瓶颈问题,充分激发了社区发展的活力。更新理念、转变机制、强化保障、完善服务,该市在社区工作者队伍职业化建设、社区综合信息平台建设、志愿服务登记、基层民主建设等多项工作中取得突破。多元化社区治理体系逐步形成,和谐社区建设整体水平持续提升。民政部第三方独立评审专家组实地评估时,对全市社区建设工作给予了充分肯定,指出“马鞍山市社区建设呈现出组织领导有力、政策规划先行、重基础强保障、突出社区服务功能、创新社区治理体制、强化居民监督等诸多特色和亮点,创建水平走在全国前列”。
      下一步,马鞍山市将围绕“社区依法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发展要求,巩固成果,夯实基础,深入推进,进一步探索建立符合市情、社情、民情的社区治理新体系。

 


上报单位:马鞍山市民政局
信息作者:马鞍山市民政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