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鞍山市将“民族团结进步”列入全国文明城市创建测评体系

30.10.2014  23:18

为做好2014年全国文明城市复评迎检工作,近日,马鞍山市创建文明城市领导小组办公室印发《马鞍山市2014年创建全国文明城市测评体系任务分解表》,把“民族团结进步”作为测评内容之一。

 

具体内容包括:一是广泛深入开展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二是推进民族事务服务体系建设;三是无造成重大社会影响的涉及民族因素的突发事件。

 

马鞍山市民委高度重视,成立专门组织,制定工作方案,明确工作职责,抓好具体内容落实,相关基础台帐和创建材料已报送完毕,现正在开展相关督查和指导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