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鞍山市加快推进公共文化服务标准化均等化
作为全省唯一的第一批国家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示范区,马鞍山市文化委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始终把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作为保障人民群众基本文化权益的重要内容,全力推进公共文化服务“五化”建设,不断巩固国家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示范区创建成果,逐步实现了全市公共文化服务一体化、标准化、均等化、社会化和数字化发展。
一、坚持统筹协调,探索公共文化资源一体化
通过建立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协调机制,构筑了多元一体的公共文化服务阵地。
一是在工作机制上,构建了党委、政府统一领导,宣传部门协调指导,文化部门牵头实施,发改、财政、规划、建设、科技、旅游、工青妇等部门紧密联动的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协调机制。通过协调机制,整合全市公共文化资源,促进资源合理流动、共建共享,形成了集文化、体育、教育、科技、旅游等于一体的综合性公共文化服务平台。
二是在规划布局上,将公共文化设施建设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总体规划,纳入新农村建设总体规划和新型城镇化规划,确保了公共文化设施的合理分布和有效利用,构建了网络健全、体系完备、方便快捷的15分钟公共文化服务圈。
三是在管理体系上,打破条块分割,建立多元一体的管理模式。对全市所属公益性文化设施,建立统一的物业管理、委托专业团队管理等社会化管理模式。将学校文体场馆对公众开放纳入社会文化建设,推进学校资源和社会资源共享,全市76所大、中、小学校体育场馆均免费对公众开放。在有条件的乡镇、村(社区)探索建立理事会制度,充分发挥村民理事会、居民理事会在综合文化服务中心管理中的作用。
二、坚持需求导向,探索公共文化服务标准化
扎实推进标准化试点工作,积极探索公共文化服务标准化的模式、路径和方法,建立以群众需求为导向的建管用标准和绩效评价机制,进一步提高了服务效能。
一是推进公共文化服务基本保障标准建设。2014年市政府工作报告将“着力推进文化强市建设、彰显城市文化魅力和活力”列为政府工作三大总体目标之一,将文化建设提升到了一个新的战略高度。在此基础上,组织制定了《马鞍山市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2014-2017年行动计划》,整体规划了今后三年政府在公共文化服务基本保障方面的供给任务,全面保障人民群众的基本文化权益。
二是推进设施建设标准化。马鞍山市公共文化设施建设标准较高,投入较大。近5年来,先后投入资金30余亿元,为各级公共文化设施的标准化建设提供了坚强保障。标准规范、设施一流的市图书馆、博物馆、大剧院、科技馆、青少年宫、妇女儿童活动中心等一大批公共文化场馆相继建成。全市乡镇综合文化站面积都超过了300平方米,70%的文化站超过500平方米,部分等级站面积达到1000平方米以上。太白镇综合文化站占地面积13337平方米,建筑面积3000平方米,是全省面积最大、功能最全的综合文化站。乌江镇综合文化站以徽派古典园林式建筑形式、综合齐全的功能布局和底蕴深厚的人文气息,成为全省最具特色的乡镇综合文化站之一。
三是推进管理服务标准化。全市各级文化馆、图书馆、博物馆、科技馆等均结合自身行业特点制定了各具特色的服务运行管理标准、岗位职责标准、服务规范标准等一系列管理服务标准,提高了服务的规范化水平。
四是推进品牌活动标准化。节庆文化活动是我市公共文化服务的一大品牌。其中马鞍山中国李白诗歌节已连续举办25届,影响日益扩大。“江南之花”群众文化节已连续举办28届,被文化部授予全国社会文化艺术政府最高奖——群星(服务)奖。在举办文化活动方面,我市积累了丰富经验,形成了从方案制定、项目策划、宣传推广到活动组织等一整套较为完备的标准体系,受到了文化部蔡武部长的高度赞誉。
五是健全群众评价和反馈机制。充分发挥群众在公共文化设施建设、管理和服务中的主体作用。在规划建设时,坚持以群众需求为导向,注重发挥村民理事会、居民理事会在规划论证中的作用;在组织活动时,根据群众“点单”进行“配菜”,做到活动开展与群众需求无缝对接;在绩效评价时,将群众满意度指标作为评价公共文化机构服务效能的重要依据。
三、坚持协调发展,探索公共文化服务均等化
按照“全域马鞍山”的理念,坚持区域协调发展、城乡一体发展和群体均衡发展,打通服务群众最后一公里。
一是推进一江两岸协调发展。2011年申报创建示范区时,含山县、和县尚未划入我市行政区划,其公共文化建设和服务水平也存在一定差距。在创建中,马鞍山市按照示范区创建标准和要求,统筹推进两县公共文化建设,使其公共文化服务能力和水平迅速提升,各项指标达到或超过了国家创建标准。
二是推进城乡一体发展。探索乡镇综合文化服务中心建设,遴选部分乡镇建立综合性文化服务中心。和县乌江镇以文化站为依托,构建了功能完备的综合服务中心,设“文化名人展厅”、“书画展厅”、“青少年活动中心”、“老年活动中心”、“公共电子阅览室”、“图书报刊阅览室”、文艺演出大舞台、灯光篮球场等服务设施。按照“符合标准,突出特色,超前谋划”的思路推进农民文化乐园建设。当涂县桃花村在农民文化乐园建设中还注重突出“桃花节”、“大青山”等历史文化和生态旅游元素,做到了人文与生态相统一、人与自然相和谐。
三是注重群体均衡发展。保障特殊群体享受基本公共文化服务的权益,全市公共文化设施100%向农民工、老人、儿童和残疾人免费开放。设立了4个外来务工人员文化示范点,组织农民工参观文化场馆,开展送电影、送演出下工地等活动,丰富农民工精神文化生活。全市各级公共图书馆均设视障阅读区,配备盲文读物,开展为视障人送书上门、免费培训等服务。实施“文化低保”项目,支持个人、团体、社会组织等从事面向特殊群体的公共文化服务。
四、坚持机制创新,探索公共文化服务社会化
通过创新公共文化服务供给方式、建立总分馆体系、鼓励社会力量参与等措施,促进了公共文化服务社会化发展。
一是创新公共文化服务供给方式。通过政府购买、项目补贴等方式,对大剧院、科技馆等实行社会化、专业化管理。制定《公益性文艺演出配送服务实施办法》,搭建供需对接平台,将计划性下基层演出变为市场性项目采购,改变了“基层常年无戏看,有戏一看看三天”的无序局面。开展预约式配送服务,建立市、县(区)、乡镇(街道)、村(社区)四级网络联动配送体系,推出了影视导演策划、舞蹈、声乐、器乐、美术、书法、摄影创作辅导、讲座等12大项40余小项的免费辅导项目,逐步形成了全市公共文化资源大配送、大循环格局。
二是探索建立总分馆体系。打破行政区划壁垒,创新公共图书馆服务模式,在全省率先建成图书馆总分馆服务体系,集1个总馆,3个区分馆,11个社区分馆,10个24小时自助分馆,1个大学分馆,1个乡镇分馆,2个企业分馆,6个军警流动图书馆服务点于一体,市民步行10分钟即可享受图书借还服务。
三是鼓励社会力量参与公共文化服务。通过政策扶持,引导社会力量投入公共文化设施建设或建立文化非营利组织。扶持发展了古床博物馆、明清建筑园、香树情缘演艺大舞台、四季剧院等一批优秀民营公共文化机构。全市涌现了映山红艺术团、杜鹃花艺术团等300多支民间群众文化团体,发展了民俗表演、龙舟表演、戏剧、书画等30多个农村文艺体育团体。建立了一支规模较大、运转高效的文化志愿者队伍,有文化志愿者15329人,其中首批登记在册的有3728人。
五、坚持科技支撑,探索公共文化服务数字化
立足大数据时代,依托公共数字文化项目建设,加强文化与科技的深度融合,有效提升了公共文化服务的数字化水平。
一是全面整合共享工程各级支中心、基层文化服务点、农家书屋、党员远程教育中心、公共电子阅览室和群众文化活动资源,构建了文化信息服务综合平台,实现了各类文化信息资源的无障碍互联互通。
二是大力加强数字文化场馆建设。马鞍山市图书馆建成了全省规模最大的24小时自助图书馆网络,创下了我省数字图书馆建设多项第一。“数字文化馆”建设项目被文化部列为全国首批6个试点之一,目前已与文化部全国公共文化发展中心签订了《数字文化馆建设试点应用示范合同》,项目建成后将在全国发挥示范作用。
三是加大移动终端等现代信息网络技术应用。市图书馆建立了微信和手机图书馆等网上服务平台,将图书阅览服务通过手机推及基层群众。市文化馆以网站、微信和微博为基础,搭建了群众文化网上服务平台,群众获取文化活动信息、享受群众文化服务更加方便快捷。
下一步,马鞍山市将进一步巩固提升国家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示范区创建成果,继续为我省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积累经验、探索路径、提供示范。一是以公共文化服务标准化试点为契机,加快推动出台一批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行业标准。二是以乡镇综合文化服务中心和农民文化乐园建设为途径,实现基本公共文化服务重心下移,提升公共文化服务均等化水平。三是以“区域性现代公共文化服务平台建设”为依托,整合全市公共数字文化资源,实现共建共享;四是以创新公共文化服务管理体制机制为目标,加大政府购买公共文化服务力度,制定出台鼓励社会力量参与公共文化服务的相关配套政策。逐步探索在公益性文化事业单位试点建立理事会制度。五是以实施公共文化人才培育工程为抓手,认真落实《马鞍山市优秀文化人才奖励实施办法》有关要求,建立优秀人才引进制度,鼓励和支持文化单位通过邀请、聘任、兼职、讲学和项目合作等形式,多渠道引进高层次文化人才。(谢红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