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鞍山市出台海智基地工作站考核办法

23.03.2016  09:36

  为进一步加强对海智工作站的规范管理,引导各工作站积极开展海智工作,提升马鞍山市海智工作成效,更好地服务全市经济社会发展,日前,马鞍山市科协依据《马鞍山海智基地工作站管理办法》和工作实际,在充分征求意见的基础上,出台了《马鞍山海智基地工作站考核办法》。《考核办法》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原则,主要从加强工作站管理、开展海智工作和支持上级海智工作等3个方面进行定性定量相结合的全面考核。《考核办法》规定,考核结果分为优秀、良好、合格3个等次,三个等次分别占30%、50%、20%,优秀等次不得低于90分,良好等次不得低于80分,合格等次不得低于70分,连续两年年考核低于70分的,将取消该工作站。目前,马鞍山海智基地已成立海智工作站5家,正在筹建的工作站2家。(马鞍山市科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