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鞍山印发《规则》规范农村产权流转

08.05.2015  07:24

  记者从马鞍山市农委获悉,该市农委与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共同制定的《马鞍山市农村集体经营性固定资产流转交易规则(试行)》于5月4日正式印发实施,标志着我省首个农村集体经营性固定资产流转交易规则诞生。

  据悉,凡马鞍山市建设在农村集体建设用地上的、具有合法所有权证或在农村集体“三资”清理中明确所有权归农村集体所有的,且当前无抵押、无诉讼保全情况的经营性固定资产的流转交易均适用该规则。 《规则》对该市农村集体经营性固定资产流转的原则、流转方式、交易程序、行为规范都做了明确的规定。流转方式包括使用权出租和入股两种,流转交易的具体方法包括电子竞价、招投标、协议以及国家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方式。

  另外,该规则还对交易过程中终止交易的情形、发生流转交易纠纷的解决办法等进行了规范。据马鞍山市农委相关负责人介绍,该规则的制定,对引导农村产权流转交易市场健康发展、规范农村集体经营性固定资产流转交易行为、维护农村产权交易秩序、保障交易双方当事人合法权益、促进农村综合改革等,都有重要的意义。(记者 贾克帅 通讯员 汪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