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鞍山两医院擅自发布医疗广告被查处
互联网迅速发展给病人和家属带来便利的同时,也给部分不法分子以可乘之机,他们利用患者缺乏医疗专业知识以及“病急乱投医”的急切心理,通过互联网发布不实医疗信息以及虚假广告误导患者,不仅会延误患者治疗时机,造成病情恶化,也扰乱了正常的医疗秩序。
监测违法发布医疗广告17条警告两家医院
数据显示,近年来,马鞍山市卫生监督局接到虚假医疗广告信息误导消费者的投诉案例不断增多。2014年前三季度,该局共公示医疗广告审查证明14件,监测违法发布医疗广告17条,2家医院被警告处分。马鞍山市卫生监督局相关工作人员介绍,马鞍山市卫生行政部门对已批准的医疗广告审查证明都会在“马鞍山卫生信息网”和“马鞍山卫生监督信息网”进行网上公示,并接受社会公众监督,对发现的违法违规行为,将依法严肃查处。此次遭到警告处分的两家医院为马鞍山福华美容医疗医院和马鞍山阳光妇产医院。马鞍山福华美容医疗医院在未取得《医疗广告审查证明》的情况下,擅自以工作人员及治愈率名义发布医疗广告。马鞍山阳光妇产医院则违反《医疗广告管理办法》,以医务人员形象发布医疗广告。因此,这两家医院皆被给予警告处分,并责令立即改正。
“三招”教您辨别虚假医疗广告
马鞍山市卫生监督局提醒市民,切勿轻信网络媒体医疗广告和服务信息,看到“彻底治愈”、“100%有效”等绝对化的内容更要警惕。对于虚假医疗广告的辨别,卫监局也给广大市民提供了“三招”。首先,患者“做托儿”。这种广告时常以患者为主角出现在媒体上,患者自称自己使用某种药物或在某家医院治疗后,顽疾轻松治愈,甚至当面跪谢来证明功效。事实是,这些“病人”大都是托儿,剩下的部分则大多是非法使用他人的照片进行虚假宣传。
第二,使用绝对化的语言,夸大疗效。马鞍山卫监局相关人员表示,这类广告要么宣称包治多病,如明示或暗示包治百病、适合多种症状;要么宣称保证疗效,如“根治”“不复发”、“无副作用”、“三天起效”、“包停药”、“无效退款”、“保险公司保险”;要么暗示权威性,如“诺贝尔奖技术”,“最新技术”,“获得国家专利、奖项”等说法;或者宣称费用低廉,含有免费治疗、免费赠送、有奖销售、以药品作为礼品或者奖品等促销药品内容。此外,“专家”代言。这类广告会宣传说,某某“医学专家”推荐说此种药好,能快速治愈某种疾病。马鞍山卫监局提醒,这些专家大多是假的,甚至有些是私自使用了专家照片,在专家本人不知情的情况下借用其权威效应。“一般情况下,真正的权威专家都不会干这样的事情,工程院、科学院更是明确规定院士不得参与代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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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疗广告管理办法》相关规定
《医疗广告管理办法》第六条规定:管理医疗广告内容仅限于医疗机构第一名称、医疗机构地址、所有制形式、医疗机构类别、诊疗科目、床位数、接诊时间和联系电话八个项目;第七条规定:医疗广告的表现形式不得含有:(一)涉及医疗技术、诊疗方法、疾病名称、药物的;(二)保证治愈或者隐含保证治愈的;(三)宣传治愈率、有效率等诊疗效果的;(四)淫秽、迷信、荒诞的;(五)贬低他人的;(六)利用患者、卫生技术人员、医学教育科研机构及人员以及其他社会社团、组织的名义、形象作证明的;(七)使用解放军和武警部队名义的;(八)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禁止的其他情形。(皖江在线-皖江晚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