总局首次开展学术期刊资质审核认定

11.09.2014  11:29
      ◆学术期刊与非学术期刊将实行分类管理
      ◆将完善学术期刊出版质量综合评估标准
      ◆对评估不达标的学术期刊予以限期整改
      9月10日,国家新闻出版广电总局学术期刊审核认定会在京召开。由国家新闻出版行政部门组织对国内学术期刊进行审核认定尚属首次,主要目的是严格资质、正本清源、规范出版、提高质量。审核认定工作完成后,总局将及时公布第一批学术期刊名单。
      据了解,此次审核认定工作是根据总局《关于开展学术期刊认定及清理工作的通知》要求进行的。在审核认定工作基础上,总局将对学术期刊与非学术期刊实行分类管理,严格学术期刊出版资质和要求,清理和规范非学术期刊出版理论版、学术版,收取论文发表费等违规行为,要求学术期刊规范出版流程、遵守学术规范、加强队伍建设、提高学术水平;将制定完善学术期刊出版质量综合评估标准,委托相关机构对数量较大的医药卫生类和教育类学术期刊进行评估,对经评估出版质量高、学术影响力强的期刊,予以政策和资金扶持;对评估不达标的学术期刊限期整改,建立完善学术期刊评价体系和激励引导机制,提升学术期刊整体质量。
      为了确保认定工作客观公正,总局专门成立了学术期刊审定审核工作领导小组,组建了由47位院士、教授等组成的审核认定专家组,并科学严谨地建立了认定工作标准、规则和流程。学术期刊审核认定工作按学科分组进行,共分自然科学期刊和社会科学期刊两个大组。总局要求审核认定组专家坚持原则、认真履职,遵守规则、严格纪律,确保认定结果客观公正。
      总局新闻报刊司司长艾立民在会上表示,改革开放30多年来,我国学术期刊品种数量迅速增长,出版质量和学术影响力得到了较快提升,已初步形成门类齐全、基本满足科研学术交流需要的学术期刊出版体系,涌现出了一批在国内外有影响的知名品牌期刊。但也必须看到,学术期刊出版存在着整体质量不高,国际竞争力不强,一些不具备学术期刊出版条件的期刊刊登低劣学术论文牟利等问题,影响着我国学术期刊的健康发展。
      艾立民指出,通过此次审核认定工作,按标准对学术期刊确认资质身份,以利于改善学术期刊发展环境,规范出版秩序。总局将出台相关政策,加大扶持力度,推动学术期刊集约化、数字化及与新媒体融合发展,通过建立完善学术期刊的激励政策和保障机制,扶持精品学术期刊的发展。
      中宣部出版局副局长刘建生在会上指出,学术期刊审核认定工作意义重大,影响深远,希望到会专家有效发挥学术专业优势,把好关、定好调,圆满完成此项工作。
      近年来,总局连续开展打击期刊违规刊发质量低劣论文专项治理工作,停办和处罚了一批超越业务范围刊发低质论文的期刊,并通过新闻媒体公开曝光。同时,要求学术期刊网络收录和信息服务机构严格把关,有效规范了期刊出版秩序。
      总局新闻报刊司副司长门立军和国家社科基金重大项目首席专家、国务院学位委员会第六届学科评议组成员武寅,中国科学院院士陈润生,中华医学会副秘书长罗玲,以及审核认定专家组成员参加会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