肥东县全面开展学校食堂食品安全与传染病防控专项检查

25.06.2015  19:37

  为进一步加强学校食堂食品安全,有效预防食物中毒和传染病疫情等突发公共事件的发生,近日,县市场监管局、县教体局、县卫生局抽调工作人员组成四个检查组对全县中小学校(含托幼机构)的食堂及各校传染病防治工作进行专项监督检查。此次专项检查重点:一是落实建立以校长为第一责任人的食品安全责任制,建立专门的管理组织及工作记录;持有餐饮服务许可证及从业人员健康证明情况,采购索票索证制度落实情况,餐具清洗消毒,食品加工环境,卫生状况等。二是落实传染病防控工作相关责任制度。学生晨检、学生因病缺课登记及追查、学生健康教育等各项工作;三是生活饮用水卫生;四是教学生活设施卫生等。

  检查中,检查组要求各校食堂工作人员要注意食品加工中存在的食品安全隐患,并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提出了相应的整改意见,对未取得《餐饮服务许可证》的学校食堂一律责令停业。下一步,各食品安全监管部门将对存在问题的各学校整改情况进行复查,整改不到位的一律不得经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