颍泉区全面开展殡葬改革综合督查整顿

29.12.2014  15:46

      12月5日至10日,颍泉区根据《关于认真开展颍泉区殡葬管理宣传月活动的通知》(泉民办〔2014〕116号)文件精神,由区政府办公室牵头,从纪委、公安、法院、民政、工商、国土等部门抽调人员组成殡葬改革督查组,对各地会议落实、殡改宣传、火化率、土葬及封建迷信丧葬用品清理、城乡公益性公墓、农村“红白理事会”建设等工作情况进行逐镇(办、园区)督查。
      一是宣传氛围浓厚强劲。全区持续保持浓厚的殡葬改革宣传氛围,镇办园区召开领导班子成员会议、村干部座谈会、村民代表大会,并成立村级“红白理事会”,确保基层殡改工作有序顺利进行。同时,利用宣传车、广播、专栏、黑板报、标语、横幅等方式,广发宣传中央《关于党员干部带头推动殡葬改革的意见》和省委、省政府《关于党员干部带头推动殡葬改革的实施意见》文件精神,营造浓厚的宣传氛围,大力推行骨灰格位存放、树葬、草坪葬等节地生态骨灰处理方式,倡导节地生态葬式。另外,各地均建立了群众举报和信息员制度,公布举报电话,鼓励群众积极参与监督。
      二是火化率保持稳中有升。坚持殡葬改革工作常抓不懈,全区火化率保持稳中有升,截止11月底完成火化尸体3318具,占全年任务的90.51%,实现了时间与任务协调发展,全区火化率均达90%以上。
      三是殡葬清理整顿平稳开展。全面开展平坟及棺木市场清理整顿工作,其中阜阳循环经济园与城乡统筹试验区平坟比较彻底。对于各地坟头过多、坟根过大、死角死面过多的情况,进行全区通报,并督促整改。
      四是“红白理事会”逐步强化。各地均成立了村级(社区)“红白理事会”,特别是村委会换届后,村级“红白理事会”进一步加强,真正做到基层殡改工作有组织、有人抓、有落实。同时,严格落实市委、市政府关于“殡改工作长期落后的村,主要负责人不得连任”的要求,极大地调动了基层开展殡葬改革工作的积极性和自觉性,确保殡改工作全面落实。
      五是镇级公墓建设全力推进。加强对各地公益性墓地建设的督查督促,对主观上不积极的镇办,加强督查调度;对客观上有难度的地方,积极进行协调解决,力促各地公益性墓地早日建成使用。目前,宁老庄镇公益性墓地已建成,并投入使用。

 

上报单位:颍泉区民政局
信息作者:肖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