预付式消费“坑爹”多 投诉近年来快速增长

25.03.2015  22:53

  近年来,预付式消费因其便捷、优惠等特点,被广泛用于各个行业。消费者购买预付卡后,在消费过程中可以享受不同程度的折扣与优惠。预付式消费在给经营者和消费者带来便利的同时,也因部分商家诚信不足、相关法规缺失,引发诸多问题。近年来,3.15接待这类投诉案件呈快速增长之势,特别是服务行业存在预付卡泛滥现象。

  “会员卡”屡成“跑路卡”

  近日,铜陵市铜官山区长江路消协接到数起投诉,称办的会员卡还没消费完,商家就已经关门转让,卡上余额多的甚至达400元。消协人员立即拨打商家注册登记的电话、转让告示上的电话,千方百计联系商家,结果不是停机就是立马挂电话,无奈只能建议消费者通过其他途径维权。

  铜陵商城消协在受理3.15投诉案件中了解到,此类的会员卡、充值卡等预付式消费主要集中在美容、健身、餐饮、干洗等行业,经营者往往以消费打折为诱饵诱使消费者购买预付卡,办理会员卡的优惠幅度与预交金额成正比。一旦购卡成功,消费者可能会面对很多的问题,如经营者擅自改变服务内容,提高商品价格。一些商家用各种优惠吸引大量消费者购买预付卡,消费者增多,人手却不足,设备投入少,服务质量下降。同时由于使用周期长,消费者与商家信息不对称,商家一旦关门停业、倒闭转让甚至携款潜逃,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就难以得到保障,卡上的费用难以追回。“会员卡”就变成废卡、“跑路卡”。

  “新法”针对“陷阱”有新招

  据了解,不少商家在办理会员预付消费卡时,不能建立在以诚信为主的平台上,存在无序发卡情况。而对于预收来的资金,只开具一张普通收据,有的收据连个公章都没盖。

  据铜陵商城消协工作人员介绍,要想从根本上解决预付卡消费乱象的问题,需对商家建立严格的监管制度。以往,发生预付卡消费争议时,如果商家还在营业,工商部门只能运用《消法》《合同法》等法律法规进行调解,但是调解难度较大。而新出台的《侵害消费者权益行为处罚办法》从今年3月15日开始实行,其中关于预付卡发行和退款有明确规定。该办法明确规定,经营者以预收款方式提供商品或者服务的,应当与消费者明确约定责任、义务等内容。针对退款难的问题,该办法规定,对退款无约定的,要按照有利于消费者的计算方式折算退款金额。同时,经营者对消费者提出的合理退款要求,明确表示不予退款的,或者自消费者提出退款要求之日起超过十五日未退款的,视为无理拒绝或故意拖延,工商部门可以根据情节严重程度对经营者进行处罚。

  擦亮双眼防“陷阱”

  铜陵商城消协提醒消费者在购买、使用预付式消费卡、消费券时应注意以下几点:在购买卡、劵前,多看、多选、多了解,充分了解经营者的经营状况和市场信誉,包括经营者的证照是否齐全,尽量选择规模大,信誉高、经营状况良好的企业与商家;在购买时,需仔细了解或详细阅读有关规定,但面额在500元以上的应要求签订书面合同。在消费合同中应明确预付式消费卡、券的使用范围、有效期限、违约责任等相关条款,特别要注意终止服务、转让等限制性条款;在使用中,应根据自身实际需要适度消费,充值预付式消费卡券,做到科学理性购买。尽量避免一次性投入金钱过多,预付式消费时间过长;注意保留合同、发票等证据,在使用过程中,一旦出现不公平、不合理的霸王条款,要坚决说“不”,并通过各种有效的维权途径,及时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发现商家突然停业、转让时要及时向消协或工商部门投诉,采取措施挽回损失;要提高警惕性,关注商家近期的经营状况,发现商家的经营状况出现问题要及时退卡。(铜陵新闻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