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省今年继续实施33项民生工程
记者3月27日从省财政厅获悉,省政府近日公布《关于2018年实施33项民生工程的通知》,精准对接群众需求,进一步提高保障改善民生水平。与去年相比,今年民生工程新增6项,合并实施1项,完善1项,调整3项,继续实施25项。
新增6项民生工程。学前教育促进工程,围绕“幼有所育”,通过在全省新建、改扩建公办幼儿园,开展幼儿资助和幼师培训,促进学前教育快速发展。电商振兴乡村提升工程,围绕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推进电商进农村全覆盖,对验收通过的电商服务中心、物流配送中心和站点建设合格县进行补助,奖补农村电商先进县、特色电商小镇和电商示范村,安排资金支持推动农产品上行等,鼓励农民就业创业,培育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拓宽增收渠道。智慧医疗与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围绕实施“健康中国”战略和“健康安徽2030”规划纲要,通过开展“智医助理”工程等试点,家庭医生对辖区内签约居民提供约定的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基本医疗服务和健康综合服务等,提升基层医疗卫生水平。农村环境“三大革命”,围绕建设“美丽中国”和打造生态文明建设安徽样板,结合美丽乡村建设,全面推进农村厕所、垃圾、污水专项整治,努力建设绿色江淮美好家园。党建引领扶贫工程,围绕“坚决打赢脱贫攻坚战”,以加强党的建设为引领,以帮扶项目和帮扶干部为重点,通过安排贫困村及虽已出列但发展基础薄弱村的集体经济项目发展经费、加强帮扶经费保障,推动脱贫攻坚高质量开展。资产收益扶贫工程,深入实施精准扶贫精准脱贫方略,支持县级在不改变资金用途的情况下,将财政专项扶贫资金和其他财政涉农资金投入设施农业、养殖、乡村旅游、电子商务等形成的资产折股量化,按照“保底收益+按股分红”模式实现资产收益,加强风险防控、跟踪问效和动态调整。
合并实施1项民生工程。原农村低保、特困人员供养及无着人员救助、残疾人生活和护理补贴、医疗救助4项合并为困难人员救助工程;通过整合,原有民生工程基本内容未改变,项目数减少3项。完善1项民生工程,增加职业病防治内容,将原妇幼健康和计生特扶,调整为妇幼健康、计生特扶和职业病防治。调整3项民生工程,原提升农村基层党建与服务经费保障任务已完成,后续相关工作纳入党建引领扶贫工程;原小型水利工程改造提升已完成,原农村住房保险试点已实现山区库区全覆盖,不再列为民生工程;通过上述调整,项目数减少3项。继续实施25项民生工程,包括农村饮水安全巩固提升、“四好农村路”建设、农村危房改造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