亳州市局四项措施推进食品安全民生工程实施

15.07.2016  03:06

一是明确任务责任。2016年全市乡镇所食品检验室和食品批发(农贸)市场食品快检室建设项目50处,全部分解、细化,落实到各县区;同时明确了各县区食药监局长为项目实施第一责任人,分管局长为直接责任人,具体实施建设项目的乡镇所长和食品批发(农贸)市场负责人为责任主体。做到“事有人干、责有人担”。 

二是实行挂图作战。根据《食品安全工程实施办法》结合市民生办统一安排,制定了《食品安全民生工程行事历》,自3月份起,一直到10月底建成验收,每个月的工作内容、工作措施、完成要求全部上墙,采取“挂图作战”。 

三是保证工程质量。亳州市局反复强调民生工程质量的重要性,对每一个建设项目的选址、面积、环境以及水电和墙地面处理都提出具体要求,严格按照《食品安全工程建设方案》的要求进行。 

四是强化督查调度。市局民生工程领导小组,每月对各县区项目进展进行调度;同时采取“不打招呼、直奔现场”的方式进行暗访督查,对暗访督查中发现的问题及时通报,督促整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