集群战役精准打击 齐抓共管形成合力
14.03.2017 17:33
本文来源: 公安厅
□本报记者钟仓健通讯员林洋
2014年,组织发起马鞍山“7·11”制售假药案集群战役,铲除一个特大制售假药犯罪网络;2015年,发起蚌埠沈某等人制售假冒品牌篮球案、宣城“4·27”制售假冒重型汽车配件案等一批典型案件集群战役,彻底摧毁20余个区域性、领域性犯罪源头及其供销网络;2016年,组织宣城“3·18”特大跨国制售假冒品牌白糖案集群战役,侦破特大制售假冒白糖案,摧毁跨国侵权犯罪产业链条……
这是记者日前从安徽省公安厅经侦总队拿到的成绩单。近年来,安徽省公安机关经侦部门以“三个决不允许”为引领,大力推进信息导侦集约化打击和常态化打假机制建设,不断取得新进步和新成效,打假工作绩效考核从2014年的全国第九名跃升至2016年的第一名。
“打击侵犯知识产权犯罪是服务改革开放、服务创新发展的重要内容,我们紧紧围绕‘三个决不允许’和国家品牌战略要求,牢牢把握‘稳中求进’总基调,着力侦破大要案件、不断完善工作机制,努力为构建经济发展新常态、建设美好安徽创造良好的法治环境。”安徽省副省长、公安厅厅长李建中表示。
“三个决不允许”引领打击侵权假冒方向
2014年,安徽省公安厅党委针对打假工作提出以“决不允许假冒伪劣产品危害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决不允许假冒伪劣产品严重侵害知名企业知识产权,决不允许造假者在安徽蛰伏藏身危害全国”为内容的“三个决不允许”要求。安徽省公安厅经侦总队成立打击侵权假冒犯罪工作专班,组织全省公安经侦部门持续掀起打击侵权假冒犯罪强大攻势,突出打击侵害民生、网上售假和保护知名品牌等重点,并将打假工作纳入全省公安机关“守护平安”系列专项行动强力推进。
经侦总队科学制定具有本省特色的考核评估办法,按照各地犯罪形势和发案率等将全省16市划为3类地区分类实施信息化督导、系统化考核,促进同类地区间工作比拼赶超,提升打击质量,做实基础工作。
同时,结合各市特点,针对假酒、假服饰、假电子产品等区域性制假售假顽疾,经侦总队分别研究工作主攻方向,发挥信息化优势组织开展信息导侦集群作战,利用电商数据查询资源为基层办案服务。据统计,仅2016年,全省公安经侦部门共立侵权假冒犯罪案件442起,破案283起,抓获犯罪嫌疑人392名,查获各类侵权假冒商品230余万件,涉案总金额2.6亿余元。
“精准指挥+集约打击”提升核心战斗力
2016年5月,安徽省公安机关经侦部门组织了宣城“3·18”特大跨国制售假冒品牌白糖案集群战役,彻底铲除一个长期盘踞在中缅边境和河南商丘等地、辐射全国8个省区市的制售假冒知名品牌白糖犯罪网络,抓获违法犯罪嫌疑人14名,捣毁制假售假窝点22个,缴获假冒白糖1200余吨,涉案金额近1.3亿元。
信息化时代,公安机关侦查破案离不开大数据的综合运用。安徽省公安机关经侦部门不断适应新形势,坚持“信息化建设、数据化实战”导向,依托实战,不断总结、创新新战法,充分发挥集群战役指挥协调优势,深度应用信息化研判,汇集各方资源条件合力开展集约打击和集中整治。
“我们充分发挥情报信息的先导性和引领性作用,着力提升打假工作的主动性和精确性,积极探索完善信息导侦机制下的集群战役主战模式,推动形成精准指挥和集约打击的核心战斗力。”安徽省公安厅经侦总队副总队长杨文接受记者采访时介绍,信息导侦的威力不容小觑,一条线索通过循线深挖,信息比对碰撞,最后延伸出一个完整的犯罪链条,好比是“一根绳子牵出数头牛”。
在2016年打击涉烟犯罪集中行动中,安徽省公安机关经侦部门借助信息导侦,发起亳州“4·21”、淮南“9·23”等一批典型制售假烟案集群战役,摧毁多地制假窝点,缴获一批制假烟机。因为组织打击涉烟犯罪集中行动战果成效显著,安徽省公安机关两次得到公安部通令嘉奖。
安徽省公安机关经侦部门还因地制宜开展地域性、领域性、行业性打击整治。2014年、2015年国庆、中秋假日期间组织了集中打击整治侵害民生假冒伪劣犯罪行动;2016年底,针对元旦春节期间市场购销两旺形势,组织了打击假酒集中整治行动,破获假酒案件18起,捣毁制假售假窝点40个,涉案金额6270万元。
“打建并举、齐抓共管”形成合力
2016年,安徽省公安厅经侦总队牵头,积极参与长三角“云剑行动”,与阿里巴巴公司密切合作80余次,破获网络制假售假案件59起。“打假不能只是公安机关单打独斗,我们要努力推动形成党委政府主导、责任单位齐抓、长效机制务实的‘打、防、控’一体化打假工作新格局。”安徽省公安厅常务副厅长许刚说。
近年来,安徽省公安机关经侦部门坚持“以打促建、完善机制”,以实战为导向,优化工作机制、加强培训练兵、搭建工作平台、畅通协作渠道,创新开展基层基础建设,在理念转变、机制创新、科技应用等关键环节不断取得新突破,为提升公安机关打假乃至打击经济犯罪整体战斗力提供了新模式和方向。
安徽省公安厅与省“双打办”、检察院、财政厅共同牵头,于2014年9月建成依托省政府电子政务外网,覆盖省市县三级各9个行政执法部门、1049个终端用户的数据中心,与国家平台无缝对接,并出台“两法衔接工作实施办法”“信息共享平台管理办法”两个规范性文件,初步实现假冒伪劣行政处罚案件信息录入和涉嫌犯罪案件网上移送、办理和监控。
本文来源: 公安厅
14.03.2017 17: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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