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种安全隐患可直接用住宅专项维修资金
当电梯年久失修、房屋出现屋顶或墙面漏水、公共区域设施设备损坏等情况时,业主首先想到的是动用住宅专项维修资金(以下简称“维修资金”),但这笔资金在使用时却困难重重……不过,这种尴尬的情况很快就能解决。安徽商报记者昨从省住建厅获悉,住建部和财政部近期印发《关于进一步发挥住宅专项维修资金在老旧小区和电梯更新改造中支持作用的通知》,维修资金将可用于小区老旧电梯更新改造。
老电梯更新可用维修资金
根据新政,在老旧小区改造中,维修资金主要用于房屋失修失养、配套设施不全、保温节能缺失、环境脏乱差的住宅小区。改造重点包括:房屋本体(屋面及外墙防水、外墙及楼道粉饰、结构抗震加固、门禁系统增设、门窗更换、排水管线更新、建筑节能及保温设施改造等)和配套设施(道路设施修复、路面硬化、照明设施更新、排水设施改造、安全防范设施补建、垃圾收储设施更新、绿化功能提升、助老设施增设等)。
在电梯更新中,维修资金主要用于运行时间超过15年的老旧电梯的维修和更换。未配备电梯的老旧住宅,符合国家和地方现行有关规定的,经专有部分占建筑物总面积三分之二以上的业主且占总人数三分之二以上业主同意,可以使用维修资金加装电梯。
维修资金使用将更加便捷
针对维修资金使用事项业主“双三分之二”表决难的问题,新政提出了四种表决方式。一是委托表决:业主将一定时期内维修资金使用事项的表决权,以书面形式委托给业主委员会或者业主代表行使;二是集合表决:对特定的维修资金使用事项,采取一次性集合表决通过后,授权业委会或者物业分批使用;三是默认表决:业主大会约定将未参与投票的业主视为同意维修资金使用事项,相应投票权数计入已投的赞成票;四是异议表决:持反对意见的业主专有部分占建筑物总面积三分之一以下且占总人数三分之一以下的,视为表决通过。
7种隐患可直接用维修资金
以上7种隐患可以不经过业主“双三分之二”表决同意,直接申请使用维修资金。住房城乡建设(房地产)部门、公有住房维修资金管理部门应当在接到应急使用维修资金申请后3个工作日内作出审核决定。应急维修工程竣工验收后,组织维修的单位应当将使用维修资金总额及业主分摊情况在住宅小区内的显著位置公示。
而针对维修资金信息不够公开透明的问题,新政要求各地充分利用移动互联网、大数据和云计算等现代网络信息技术,建设业主共同决策电子平台,便于业主通过计算机和手机等电子工具参与小区共同事务决策,并推进维修资金信息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