陶浩:“草根”法官的“草根”情
拥有“三百里水天相连,四千年人文景观”的舒城万佛湖,环湖皆山、一碧万顷、青岛浮动、波光粼粼、鸥鸟翔集、舟楫点点。万佛湖以其博大的胸襟,集山、水、泉、岛、石于一体,形成了妖娆多姿、绚丽迷人的湖光山色。舒城县法院万佛湖法庭就坐落在被誉为“江淮明珠,人间福地”的万佛湖边。
初秋的傍晚,夕阳映红了天边,碧波荡漾的万佛湖畔,在游客喧闹了一天后已渐渐入睡。此时,一位头发斑白、高度近视的瘦弱法官正搀扶着一位八旬老太太颤颤巍巍地走下警车,他将这位赡养纠纷的当事人送回家中安顿好后,趁着月色又匆匆赶回法庭办公室整理这此案卷。这样的场景对于在万佛湖法庭已经工作28年的陶浩法官已想不起是多少回了。昔日风华正茂的青年,如今已年过半百。在无怨无悔的法苑岁月里,经他之手审理的案件不计其数,唯一能让人记住的,就是他每年审结案件数在舒城县人民法院都是名列前茅,无一发回重审或全部改判,从无缠诉、涉访现象。他的付出、他的公正、他的业绩赢得了当事人的满意、群众的好评,被形象地喻为当代的“草根”法官。他先后多次被评为市、县法院系统先进工作者、办案能手、“六星”标兵。
“我对农民有一份天然的感情!”
“我生在农村,长在农村,我对农民有一份天然的感情。”正是凭着这份对农民的深厚感情,让陶浩扎根万佛湖法庭二十多年如一日。昔日的龙河口法庭,如今已变成万佛湖法庭;昔日的同事也纷纷离开法庭,有的进了城,当上了领导,也有的离开了法院,到收入更高的行业任职。唯有他,坚守在这块生他、养他的土地上。“每个人追求不一样,我作为一名基层法官,只要能使乡村百姓解不开的结解开,将融化不了的坚冰融化,能让濒临破碎的家庭得以挽救,能让白发苍苍的老人老有所依,同样,也能收获人生快乐与满足。”
2013年4月的一个雨天,舒城县五显镇一位80岁曹老太太走进法庭,哭求陶法官为她做主,帮她要回自己的房屋。原来,曹老太含辛茹苦的将三个儿子抚养成人。丈夫去世后,曹老太担心自己以后的生活没有保障,便将自己名下时价数十万元房子以八万元的低价转让给大儿子,条件是由大儿子承担自己生养死葬的责任。近年来,老人的身体越来越差,但大儿子一直忙于生意,对老人疏于照顾,尤其是2012年底,曹老太患有胆结石,需要动手术,但大儿子一直没有行动。曹老太很伤心。为此,她要求小儿子帮助其起诉,宣告2007年签订的房屋买卖协议无效。
案件受理后,陶浩考虑到双方当事人的特殊关系,认为一纸判决,虽然能及时结案,但不能彻底化解矛盾。为了使老人能安享晚年,一家人能再续亲情,他一连六次走进曹老太家中,向被告方悉心讲解法律法规和人情伦理。“子女对父母尽孝是中华民族的传统美德,赡养老人是子女的法定义务”,并运用鸟有“返哺之恩”的典故,说服被告,以理动人,以情感人。六次组织双方当事人开展面对面的调解工作。最终使曹老太太的大儿子、儿媳主动认识到了自己的错误,归还了房屋,曹老太太的儿子们经过协商对老人的赡养问题做出妥善安排,母子、兄弟冰释前嫌,亲情重续。
法律是刚性的、无情的,但实现法律的过程应该是温暖的、充满人情味的。陶浩法官就是怀着对群众深厚的感情去对待每一位当事人,从而赢得了群众的信赖和社会的赞誉。他用真诚的心贴近双方,通过情、理、法让双方辨明是非,最终在法槌落下时敲出和谐之声……
小雨与大维原本是一对恩爱的年轻夫妻。然天有不测风雨,人有旦夕祸福。2007年底,小雨被查出患有尿毒症,经医院治疗,花去数十万元。原本就不富裕的家庭,一时看不到未来,受到家庭与经济巨大压力的大维,于2011年5月艰难作出离婚诉讼。收到传票后,小雨情绪激动。陶法官三次走进大维家中,耐心做大维的思想工作。“小雨生病,非其自身意愿所为,且正在进行积极治疗,身为小雨丈夫,理应珍惜双方以往的感情,履行夫妻间应尽的扶助义务,生活中多照顾小雨,体贴慰藉,而不应提出离婚”。此时,陶法官将自己平时节省下来的500元现金当场资助给了小雨,让她安心治病、养身。在他的带动下,法庭其他干警也纷纷慷慨解囊,捐款资助帮助小雨渡过难关。小雨哽咽着向陶法官表示感谢,大维也被感动了,主动撤回了起诉,并答应借钱继续给小雨治疗。
陶浩法官对人民群众始终怀有一颗感恩之心。对于当事人的正当合理需求,他总是想办法帮助解决。一些案件的当事人长年在外地打工,回家拿法律文书不方便,他便自掏腰包,将法律文书邮寄给当事人。一些离婚案件的当事人没有保管好判决书,若干年以后再婚、买卖房屋等需要离婚判决书时,即使他手中的活再多、再忙,也会想办法到县法院档案室调取复印判决书,解决当事人燃眉之急。一些当事人因为家庭突发变故,不能按照传票规定的时间到法庭参加庭审,他便会联系另外一方,协商确定一个合理的时间,便于诉讼参与人参加诉讼。点点滴滴小事,尽显陶浩法官拳拳爱民之心。
“对家庭,我有一颗愧疚的心!”
有着30多年工龄的陶浩法官,到法院工作前就是当时颇为“吃香”的一家企业的业务骨干,凭着对司法工作的热爱,1985年通过招干考试进入万佛湖法庭工作。初到法庭时,办公设备差,办案条件艰苦,送达、调解、执行完全依靠自己的两条腿,为了办案,陶法官跑遍了辖区内所有村组。他总是以饱满的工作热情对待着每一起案件、每一位当事人,经常是“五加二”、“白加黑”工作。哪里有纠纷,你就能在哪里看到他忙碌的身影,哪里有矛盾,你就能在哪里发现他奔波的脚印。别人周末在家陪伴父母老婆家人,而他的周末是在乡间送达法律文书或调解案件中度过的。
“对家庭,我有一颗愧疚的心!对母亲、对孩子、对妻子,我都做得不够。”
2010年底,辖区内的一对回族姐妹菲菲和蕾蕾走进万佛湖法庭,起诉他们的叔叔。原来菲菲和蕾蕾父母早逝,姐妹俩平时在外地打工,只有春节才回家住几天。但不料这次回家,家中的房屋却被叔叔霸占了,菲菲和蕾蕾无家可归。查明案情后,虽然外面是寒冬腊月,风雪交加,但陶法官二话不说,立即赶往菲菲和蕾蕾家中,与村干部一同做起了叔叔的教育工作。他从两姐妹的不幸身世说起,运用“舐犊情深”的故事,教育叔叔应该多关心同情侄女俩,不应该侵占二人的房屋。经过三个多小时的说服调解工作,其叔叔认识到自己的错误,归还了房屋,案件得到了圆满的解决。陶浩这才放心回家,而此时已是晚上七点多钟,看到妻子一个人独自在家为春节忙活,他惭愧地低头对妻子轻轻说了一声“辛苦了”,而妻子的回答,“习惯了!”更让他心中涌起一阵阵酸楚。
2013年6月,陶浩的母亲生病住院,作为一个孝顺儿子,他是多么希望陪伴在母亲身边,照顾老人的生活,但一想到开庭时间早就定下来,几方当事人老远赶到法庭,不能让他们等待,他只好将母亲托付给妻子照顾。母亲病重期间,陶浩始终没有请过一天假,没有耽误过一起案件的审理。8月中旬,陶浩的母亲离世,因为没能在床前尽孝,对母亲愧疚太多,他常在夜深人静时默默流泪,祈祷母亲原谅儿子的不孝,天堂里一路走好。
“不能因为你我之间的私情而背弃了法律!”
“干净做人,公正办案”是他常挂在嘴边的一句话。自踏进法庭的那一天起,陶浩法官就把“公生明,廉生威”作为自己的行动准则。办案过程中,他有股韧劲,面对困难不轻言弃,勇于吃苦耐劳;面对来自各方面的压力,他有不屈的“犟劲”,无私无畏;面对个别当事人的蛮横、粗暴,敢于以硬碰硬,他从无惧色,绝不向邪恶低头
2010年9月,陶浩在执行一个金融借款合同纠纷案件时,遇到了五显镇的“老赖”魏某某。陶浩去送达执行通知书时,魏某某威胁说:我家有亲戚在省人大工作,如果得罪我,小心吃不了兜着走。陶法官毫不示弱:“我不管你家有谁当大官,我只相信法律,公民在法律面前一律平等!”后来魏某某又通过各种关系找了很多人来说情,但都被他一一拒绝。魏某某自知难过陶法官这道坎,便逃往合肥市包河区姚公庙镇躲避执行。陶浩得知消息后,和另外一名法官一同赶往姚公庙镇,在魏某某居住的房屋附近守候了两天两夜,终于等到了魏某某,将案件顺利执结。
2012年5月,陶浩妻子的一位张姓同学因为承包工程欠了一笔债务,被起诉到法庭。案件受理后,张某某多次找到陶浩家中,请求陶浩的妻子帮忙说情,但每一次都被陶浩严词拒绝。判决书出来以后,张某某逃往外地躲避法院的执行。年底,陶浩得知张某某回家了,便在腊月二十九的清晨五点协同法警队、执行局的其他几名干警,赶往张某某家中,张某某慑于法律的威严,付清了全部执行款。
陶浩常说,人有情深意重,法却无亲疏远近。2013年5月的一天傍晚,陶浩的一位朋友带着一人身损害赔偿案件的被告赶到陶浩家中替其说情,意思是让该被告少承担一些赔偿费用。该朋友还特地准备了一些土特产。没想到陶浩当即拒绝了朋友的礼物,并向朋友讲明查清的案件事实和适用的法律,并诚恳地说到:“不能因为你我之间的私情而背弃了法律,否则就是知法犯法,搬石头砸自己脚了!”最后这位朋友只好尴尬地走了。
“为民深情、愧疚亲情、不循私情”。这就是在一个人民法庭工作28年的草根法官陶浩的质朴情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