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省国土资源厅原厅长陈良纲涉嫌受贿案择期再开庭

24.07.2014  13:43
导读:昨天,省国土资源厅原厅长陈良纲涉嫌受贿900 余万元一案在宿州市中级法院开庭审理。陈良纲因涉嫌受贿,于2013 年12 月经省检察院指定管辖,由宿州市检察院立案侦查。

本报讯    昨天,安徽省国土资源厅原厅长陈良纲涉嫌受贿900 余万元一案在宿州市中级法院开庭审理。陈良纲,今年52 岁,2001 年至2013 年间历任省国土资源厅政策法规处处长、办公室主任、副厅长、淮北市委副书记、省国土资源厅厅长等职务。因涉嫌受贿,于2013 年12 月经省检察院指定管辖,由宿州市检察院立案侦查。

宿州市检察院指控:陈良纲于2004 年至2013 年间,利用职务之便,为安徽华欣房地产发展有限公司、安徽江南土地复垦整理有限公司、段和平、任启义等单位和个人在用地计划安排、土地指标审批、新增耕地项目验收、土地和矿业权出让、人事安排等事项上谋取利益,非法收受上述单位和个人计人民币298.1 万元、美元2 万元、购物卡7.5 万元及安徽和平建设投资公司10%股份分红款296.19 万元、安徽众泰房地产开发公司10%股本金300 万元。

昨天上午8 时30 分,宿州中院开庭审理此案。庭审中,被告人陈良纲的辩护人提出解除辩护关系,陈良纲表示将另行委托辩护人。为依法保护被告人陈良纲的辩护权,法庭决定休庭,择期再行开庭。

本报记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