阜阳市深化改革 鼓励创业 加强监管
商事制度改革以来,阜阳市工商局按照改革要求,坚持问题导向,深化改革创新,继续推进“三证合一”等改革,营造了有利于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的法治化营商环境。
截至2015年上半年,阜阳全市实有市场主体23.48万户。全市今年新登记各类市场主体2.52万户,新增注册资本总额266.78亿元(不含外资)。私营企业户数和注册资本总额在去年飞速增长的基础上分别增长65.65%和68.25%。
在商事制度改革前,阜阳市工商局事先修订完善了一整套章程参考文本,增添了明确股东出资认缴责任和认缴出资期限等法定义务的条款,供申请人参考,使改革前后政策得以有效衔接;事先制定了新文书填写范例、内外资企业登记样本,摆放在窗口供办事人员参照使用,极大地方便企业和群众查阅、复印或填写。
该局在安徽省范围内率先出台了《阜阳市放宽市场主体住所(经营场所)登记管理办法》,于2014年9月28日以市政府办公室名义颁布实施。该办法的出台有效解决了改革后住所(经营场所)登记无据可依和征收拆迁区域内无法办照等问题,破解了长期困扰企业发展的房租贵、场所难寻等问题,消除了因找不到合适经营场所导致的无照经营现象,为市场主体合法经营、平等竞争带来利好。
阜阳市工商局在推出降低市场主体准入门槛改革后,全力推进工商注册制度便利化改革,为企业提供优质服务。
按照《工商总局关于严格落实先照后证改革严格执行工商登记前置审批事项的通知》要求,阜阳市工商局认真落实,对于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决定规定的改为登记后置审批的事项,一律不再作为登记前置,同时告知申请人必须取得相关审批部门批准文件后,方可从事相关业务的经营,为告知申请人履行上述义务,并在颁发的营业执照上记载了上述提示语。此举进一步降低了登记门槛,体现了简政放权的改革精髓。
2015年3月16日,在阜阳市工商局的推动下,市政府出台了《关于深入推进商事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和《关于实行“三证合一”登记制度的实施意见》,印发全市施行。截至目前,阜阳市已办理“三证合一”营业执照300余份。
《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颁布实施后,阜阳市工商局切实加强学习宣传和贯彻落实实施工作,提请市政府出台了《关于切实做好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贯彻实施工作的通知》,明确了企业信息公示工作联席会议制度,指导帮助广大市场主体办理信息公示和年报公示,并依法公示工商部门应当公示的各类信息。
截至6月30日,全市2014年度内资企业年报26658户,公示率82.68%,外资年报120户,公示率96.17%,个体工商户年报178259户,公示率98.32,%,农民专业合作社年报6410户,公示率90.22%。2015年,阜阳市工商局分别组织开展了企业公示信用信息的抽查工作、企业出资信息的抽查工作和全国企业年报抽查的重点工作,当前正在进行年报后的异常名录管理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