阜阳中院召开全市法院工作会议

11.03.2016  12:43
 

  安徽法院网讯    3月10日,阜阳中院召开全市法院工作会议,传达贯彻全省法院工作会议精神,总结2015年全市法院工作,研究部署2016年度全市法院工作任务。阜阳中院党组书记、院长吴世琦出席会议并作重要讲话,其他院领导出席会议,该院副处级审判员、各庭室正副职,各基层法院院长、纪检组长参加会议。

  会上,传达了全省法院工作会议及张坚院长、董震组长重要讲话精神,宣读了全市法院表彰决定,对获奖单位、优秀基层人民法庭和先进个人进行了表彰。党组成员、纪检组长通报了全市法院2015年度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情况。吴世琦分别与班子其他成员及各基层法院院长签订了2016年度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

  吴世琦在讲话中充分肯定了2015年度全市法院各项工作,他指出,2015年,全市法院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及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紧紧围绕“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的目标,牢牢把握司法为民公正司法主线,着力提升司法公信,整体工作迈上了一个新台阶。全市法院依法履职尽责,积极践行司法为民,不断加强信息化建设,切实推进司法公开,加强队伍建设,取得了明显成效。全市法院54个集体、145名个人受到省级以上表彰。阜阳中院获得“全国法院宣传工作和网络宣传先进单位”、“全省维护国防利益和军人合法权益先进单位”、“司法新闻宣传先进单位”、“信息工作先进单位”等荣誉称号,树立了清廉、文明、高效的法院形象,市委、人大、政府等主要机关和人民群众对法院评价持续提升。

  吴世琦强调,2016年,随着“四个全面”治国方略的深入实施,社会经济发展必将发生重大变化。司法改革即将在该市全面开展,也将在各个方面对法院工作产生重大影响。全市法院要清醒地分析当前形势,认清面临的机遇和挑战。积极适应新时期对人民法院工作提出的新要求,认真落实改革发展给人民法院带来的新任务,不断提高全市法院发展面临的新目标。全市法院要以此为基础,在创先争优上下工夫,查差距、补短板、强亮点,争取在全省法院系统进一步争先进位。

  吴世琦要求,2016年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决胜阶段的开局之年,是推进结构性改革的攻坚之年,也是司法体制改革的落实之年。面对新的形势和任务,着力抓好执法办案、推进司法改革、加强基层基础、强化队伍建设,不断提升司法公信,为实现“十三五”规划目标营造良好法治环境。一是抓好执法办案。继续抓好执法办案这一人民法院的“第一要务”,为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社会作出更大贡献。积极服务经济发展新常态,坚决维护社会稳定,支持监督依法行政。二是保障司法改革。按照上级法院统一部署,准确把握改革方向,做好各项改革措施的落实工作。切实做好宣传引导工作和保障落实工作,深入推进审判机制改革。三是打牢基层基础。基层基础工作是法院持续健康发展的前提和保障,必须下大力气抓紧抓好。优化司法资源配置,继续加强信息化建设,持续推进审判管理。四是践行司法为民。习近平总书记指出,政法工作搞得好不好,最终要看是否有利于人民安居乐业,这为人民法院践行司法为民宗旨提出了新的更高要求。要完善诉讼服务中心建设,加大执行工作力度,努力化解涉诉信访。五是抓好队伍建设。队伍建设是法院发展的根本所在,我们要始终把队伍建设抓紧抓好,以党建带队建,以队建促审判。抓好思想政治、司法能力和党风廉政建设,为全市法院各项工作科学发展做出更大的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