阜阳一男子以为老婆在外养“小白脸” 性情大变常家暴

16.08.2016  10:37

据颍州晚报报道  老话说“清官难断家务事”,但随着法治的进步及调处机制的不断完善,法官现在也能从容地断起“家务事”了。

近日,界首市人民法院家事审判庭审结多起离婚起诉案件,没有对簿公堂的面红耳赤,也没有法槌敲下的冰冷判决,创新使用了设置情感“冷静期”、“家庭纠纷系统疗法”把矛盾化解在庭前。     

案例一   结婚近30年   两年里3次闹上法庭要离婚      

1989年11月,李玲与王军走进婚姻殿堂。婚后,夫妻俩育有两女一男,生活还算美满。眼看着两个女儿已成家,儿子也顺利升入高中,夫妻即将迎来二人世界,却多次闹起了离婚。      

2014年12月,夫妻俩第一次对簿公堂。李玲向法官哭诉,称王军不知从何时起变得脾气暴躁,不时对自己施暴。情绪激动时,还扬言要烧毁她父母的房子,和家人同归于尽。丈夫的过激言语,深深刺伤了李玲的心。      

可另一边,王军哀求法官,他不能与妻子离婚,没有了家庭,他活不下去。法庭认为,夫妻感情破裂的证据不足,判决不准原被告离婚。      

2015年8月,李玲再次起诉。她称,丈夫仍不知悔改,夫妻关系没有任何改善。当时,来到法庭的王军,竟怀揣一把菜刀和一瓶农药,幸好被法警及时发现,才没有酿成惨剧。鉴于被告极不冷静的态度,以及原告举证有失充分的情况,第二次离婚诉求仍未获法院准许。      

今年7月,李玲第三次提起诉讼。她告诉法官,王军依然脾气暴躁,且有暴力倾向。但对其为何会变成这样,李玲闪烁其词。      

法官通过多次走访,终于弄清楚了事情的原委。原来,三年前两人在山东做废品收购生意,家中有些积蓄。李玲私下把存款6万元购买融资理财产品,后被证实为非法吸收公众存款。血本无归后,李玲一直隐瞒丈夫。王军则误解妻子变了心,在外面养了“小白脸”。于是,夫妻二人矛盾加剧。      

找准矛盾症结所在,法官使用“家庭纠纷系统疗法”,邀约相关专业辅助人员来到当事人所在的村委会,通过心理咨询师介入疏导,调解员及村委会干部耐心调解,双方最终释怀,打开心结。夫妻和好如初,原告自愿撤诉。      

说法:主审法官介绍,本案是当事人第三次提起离婚,按传统的办案思维模式,法官是不会往调解和好方向考虑和努力的。如果本案开庭审理,肯定要启动应急预案,预防恶性案件发生。但如此一来,既浪费司法资源,又难以取得较好的办案效果。“本案的调解成功,有力地说明家事案件审判模式和审判理念的更新势在必行,只有注重情感修复,才能切实提升家事审判的社会效果。”      

案例二   丈夫压力大常唠叨、抱怨   妻子欲离婚      

对于郭某与段某来说,他们的婚姻历程就像一段艰难的奋斗史。1998年结婚后,从农村家庭走出来的二人吃苦耐劳、勤俭持家。段某常在洗浴中心为人搓背,靠着微薄的收入,供养着一双儿女。      

前两年,夫妻二人在县城买了房子,日子终于稳定下来。可段某始终觉得担子很重,孩子的教育、结婚生子,都是一笔笔巨大的开支。重压下,段某难免将情绪带到家庭生活中。他的唠叨和抱怨,让妻子郭某十分反感,她提出了离婚。      

家事审判庭法官海燕了解到,原被告的女儿即将进入高三学习,儿子也将升入初三,对孩子来说,父母离异将对他们的成长十分不利。“两个孩子的学业,就是修复当事人情感的突破口”。海燕根据多年的办案经验,认为这是个可以挽救的家庭。在调解室内,她用心理宣泄疗法,让原告对被告发泄出不满的情绪,还监督被告当场写下保证书,在家庭生活中照顾妻子的情绪,不将压力转嫁到她身上。      

可当法官建议原告撤诉时,郭某说什么也不愿意,她担心撤诉以后丈夫的保证书就不起作用了。      

当时,海燕决定并宣布为原、被告设定一个月的“冷静期”,先搁置双方讼争,为双方反思问题和自我检讨留出时间。同时,她嘱咐被告段某,“冷静期”既是对被告的“爱情考验期”,也是法院留给他的“暖男表现期”,要抓住机会,对妻子和儿女多些关心。      

一个月后,海燕再次联系郭某时,她的语气明显转变。她称,两人已和好,但她还是有疑虑,怕撤诉后丈夫又会像之前那样对待她。对此,为了彻底打消郭某的疑虑,海燕决定再次给他们一个月的“冷静期”。      

但是,这次时间还没到,郭某、段某和其女儿就一同来到法院,递交了撤诉书。最终,这起婚姻家庭矛盾纠纷得到了圆满解决。      

说法:“为婚姻家庭纠纷当事人设置一定的情感‘冷静期’,这是家事审判改革的举措之一。”海燕介绍,今年6月1日以来,界首市人民法院家事审判庭已利用“冷静期”搁置矛盾成功调解好离婚案件6起。

原标题:界首家事审判庭创新调解形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