银行卡遭遇异地盗刷 法援律师团助安农大学子挽回损失[安徽法制报]
本报讯 “马上就放寒假了,在回家之前,我们希望通过这样的方式向给予帮助的律师致谢! ”1月19日,安徽农业大学学生小刘和小韩给北京盈科(合肥)律师事务所送来两面锦旗。 2015年8月,两人的银行卡都被异地盗刷。与银行协商无果后,他们向省法律援助中心提出了申请。北京盈科(合肥)律师事务所的4名律师接受指派,组成律师团为学生维权。经过多次调解,两名学生最终获得赔偿。
2015年8月6日,正值暑假,小刘尚在老家山西运城。当天,家人给她的储蓄卡中汇入1万元作为新学期的学费及生活费。这张储蓄卡是学校为学生统一办理的,主要用于方便学生缴纳学费。可没过多久,她却突然收到一条短信通知,称该卡一次性支出9780元,这让她一头雾水。“明明卡还在身上,钱是怎么被消费的? ”小刘意识到卡可能被盗刷,立即向当地公安局报案。小韩的遭遇与小刘极其相似,2015年8月9日,小韩的父母给他的储蓄卡中存入6900元,可第二天下午,小韩却收到卡内6800元分两次被取走的提醒信息。
两人先后赶回合肥,向开户银行反馈情况。经银行查询,小刘的卡在天津某茶行消费,而小韩卡中的钱在台湾一自动取款机上被取走。谈及损失,银行方面态度强硬,无法进行交涉。经法学专业的同学介绍,小刘和小韩向省法律援助中心提出了申请。随后,省法援中心指派北京盈科(合肥)律师事务所的甘怀锋律师、付磊律师、戎本亮律师和李兴亮律师,为他们免费代理这起案件。 2015年8月底,在律师的帮助下,两名学子将涉事银行告上法院。“银行作为金融机构,应当对银行卡、卡号和密码三者的真实性进行审查,只有在三者一致,并且真实的情况下,才允许交易。但涉事银行却没有尽到合理、严格的身份审核义务,导致了储户的经济损失。”甘怀锋律师告诉记者,经过多次协商沟通,银行方面的态度逐渐改善,最后愿意承担90%的赔偿。2015年11月,双方在合肥市蜀山区法院法官的见证下达成调解协议,小刘和小韩当场拿到了赔偿。(记者周莹莹)
稿件来源:2016年1月21日安徽法制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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