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农大两学生银行卡未离身钱被盗取 将银行告上法庭

12.08.2015  18:43

银行卡未离身,卡内存款却不翼而飞,近日,安农大学生小林和小刘接连遭遇了这样“离奇”的事情。

7月22日,小林的徽商银行卡到账一笔2500元的奖学金,次日,这笔钱即在江西被人盗取。

8月5日,小刘将9780元学费存入学校为其办理的建设银行卡中,次日,这笔钱在天津被悉数盗刷。

小林认为,涉事银行对其财产损失的结果负有责任,因与银行交涉无果,小林随后将涉事银行告上法庭。今天上午,记者了解到,法院已经受理了这一案件,而有着同样遭遇的小刘,也准备利用法律途径进行维权。

律师

储户自身有过错

也应担责

银行卡遭遇盗刷,起诉银行,胜诉的机会有多大呢?

安徽徽商律师事务所的侯鹏律师认为,储户在银行开卡并存款,相当于与银行签订了储蓄存款合同,银行有责任保证储户的财产安全。同时,银行作为发卡方,应为保证卡内信息安全提供技术支持,银行卡被他人复制并使用,说明银行发行的卡片在技术上存在被复制、盗刷的风险,没有履行财产安全保障义务。

“如果储户自身也存在过错,那么,也应该承担相应的责任!”侯鹏律师说, 银行卡取现或刷卡,第一是需要有银行卡,第二是必须要有正确的密码。如果银行能举证证明,储户自身存在泄露密码的事实,那么储户就应对此承担相应责任。“需要说明的是,现实中利用技术手段或其他途径,未通过持卡人即获取银行卡密码的事情屡有发生,因而,不能因他人掌握银行卡密码即推定客户存有过错。”

遭遇

2500元奖学金

到账次日即被盗刷

7月24日下午,小林带着银行卡前往银行取款时惊讶地发现,银行卡账户的2500元不见了踪影。

这2500元是小林获得的学校奖学金,7月22日,这笔钱才打入小林的银行账户。

小林感觉蹊跷,随后,他赶往开户银行查询了银行卡的交易记录。记录显示,这笔钱在前一天(7月23日)下午,被人在江西上饶一个ATM机上一取而空。

由于小林没有为这张银行卡开通短信提醒业务,这笔钱被人取走时,他全然不知。

“我这段时间一直待在合肥,银行卡也随身携带,卡内金额怎么会在江西被人取走呢?”小林这才意识到,他的银行卡遭遇了“异地盗刷”。

同学近万元学费

也遭异地盗刷

无独有偶,与小林同校同学的小刘,随后也遭遇了银行卡被异地盗刷的情况。

8月5日下午,小刘在山西运城老家向银行卡内存入了一笔9780元的学费。次日傍晚,她的手机收到一则来自银行的提醒短信:“您的账户消费支出9780元,余额7.64元。”

“银行卡就在我手上,我实际没有任何刷卡消费行为啊!”小刘感觉不妙,随即到附近的建设银行咨询。不过,当时银行已经下班。于是,小刘拨打了银行的客服电话,在客服人员的提示下,小刘为银行卡办理了挂失。

8月7日,小刘来到山西运城一家建设银行,经查询,她的银行卡于前一天在天津市一家茶行异地消费了9780元。

8月8日,小刘在警方提示下,赶回合肥报案,并前往银行卡开户银行协商赔偿事宜。不过,银行以“密码是客户自己泄露的,银行没有办法进行赔偿”为由,拒绝了小刘的赔偿请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