铜陵市局食品药品案件公开常态化

04.05.2015  11:45

铜陵市局自去年7月启动假冒伪劣食品药品案件公开工作以来,已先后通过局官方网站和铜陵市政府政务信息公开网发布十多期案件公开公告,公布该局查处的各类食品药品案件30多起,使此项工作成为一项常态化工作,既扩大了消费者的知情权,强化了社会监督,又有力的震慑了违法分子。 

一是广泛。除了国家总局和省局规定的假冒伪劣食品药品案件之外,该局主动将公开的案件范围扩大到查处的所有食品药品案件。二是全面。公开的案件信息包括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被处罚的单位或个人信息、主要违法事实、行政处罚的种类和依据、处罚的履行方式和期限以及作出处罚单位和日期。三是及时。该局要求行政处罚决定书在作出之日起20日内,必须依法公开案件相关信息。四是完善。为保证案件公开工作的严谨,该局要求稽查办案部门首先填写审批表,交局政策法规科审核后,再报分管领导审批,重大的案件报主要领导审批后,才能对外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