铜陵市委、市政府出台《铜陵市档案规范化管理实施办法》

19.10.2015  16:35
      日前,铜陵市委、市政府办公室联合印发《铜陵市档案规范化管理实施办法》,要求各单位结合实际,认真遵照执行。该办法由铜陵市档案局根据市“政府管理提升年”活动实施方案的要求代拟,经过多次调研、征求意见,在铜陵市法制办合法性审查的基础上形成并经市政府第66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

      该《办法》充分吸纳了我省《关于加强和改进新形势下档案工作的实施意见》有关精神和要求,旨在进一步规范全市档案管理,尤其对经济园区、重点工程项目建设、土地利用、财政重大资金往来等重点领域的档案资料的规范化管理提出明确要求,实现可查、可用、可追责,不断提升全市档案管理标准化、规范化水平,更好地为全市经济社会发展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