铜陵市出台《法治文化建设实施意见》

03.09.2014  13:28

 

为加强法治文化建设,近日,铜陵市出台《关于大力推进社会主义法治文化建设实施意见》。《意见》对加强全市法治文化建设作出了总体部署,明确了各单位的工作职责,提出了工作要求。

一是定位高。《意见》明确提出要将铜陵市打造成省级法治文化建设示范市。对法治文化建设进行了全面深入的分析,以“表、中、里”三个层次的视角看待法治文化建设。即全面开展物质层面的法治文化、制度实践层面的法治文化,精神层面的法治文化建设。理清了法治文化的结构,明确了法治文化内容与内涵等问题,为全市法治文化建设指明了方向。

二是方法新。推行数字化工作法。对全市法治文化设施、阵地的类型与数量进行了仔细分析与统计,共有11类,共694个。《意见》要求:“全市所有法治文化设施、阵地数量每年要保持适度增长。”推行项目化工作法。将法治文化建设总体安排分解成项目,确定各单位工作任务,明确时限及要求,有效地推动各项工作的扎实开展。通过项目化工作法,使各项工作的开展做到了有责任主体,有时限要求,一切工作按照既定计划有条不紊地进行。推行常态化工作法。将法治文化建设工作任务纳入到法治建设(法制宣传教育)考核中,各项工作开展既突出重要时间节点,也建立了法治文化建设的长效机制,工作开展实现了常态化。

三是工作实。强化法治文化传播推广。实施法治文化“四入行动”,各县区要在“四入行动”中打造1个以上亮点工程,到2015年,法治文化设施(阵地)覆盖每个县(区)、乡镇(社区)和村(居)。强化法治文化理论研究。将法治文化理论研究纳入到市级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项目中,定期举办法治文化建设论坛,有计划地组织全市或各系统的法治文化论文征集活动,开展多层次、多形式的法治文化建设理论研究。强化法治文化活动的开展。打造一批富有铜陵特色、人民群众喜闻乐见的优秀法治文化作品。各县区、市直各部门每年要结合工作实际,开展一项以上法治文化主题活动,以活动为载体,将法治文化建设落到实处。推进法治文化全面融入机关文化、企业文化、乡村文化、社区文化、校园文化。强化法治文化创建活动。在全市开展争创省级“法治文化建设示范县(区)”和“社会主义法治文化示范基地”活动,以法治文化“双创”活动推动我市法治文化建设快速发展。强化法治文化队伍建设。建立法治文化青年宣传队,将有写作、美术、艺术、摄影和法律专长的青年人才吸收到宣传队中,创作宣传法治文化作品

 

                  (铜陵市司法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