铜陵工商帮河北消费者维权获攒
安徽新闻网讯(吴彬 汪远斌) 河北的孙先生向铜陵市12315投诉中心投诉铜陵某网店,在该网店购买的商品存在质量问题,而店家却不兑现承诺,希望铜陵市工商部门帮助维权。市工商局和经开区市场监管局工作人员,努力协调,维护了孙先生的合法权益。孙先生对此十分满意,通过微博微信为铜陵市工商部门点赞。
日前,河北省的孙先生向市工商局12315中心电话投诉: 2016年11月,孙先生通过淘宝网在铜陵市某公司买了一款电动足浴盆,价钱是129元。该网店承诺:购买一年之内,出现任何质量问题可免费换新。近日,其在使用时,该足浴盆出现了控制面板失灵、漏电等问题,存在安全隐患,于是向网店反映,希望换个新的。网店让孙先生联系售后处理。孙先生联系售后,售后表示只能对足浴盆给予修理,并且还要其承担运费。孙先生认为该网店应该兑现承诺,给予换货,于是电话求助铜陵市12315。
接到该投诉后,市工商局消保科及时将该投诉移交给该网店所在的主管单位经济开发区市场监督管理局。该局工作人员接到投诉后,十分重视,及时联系上了该网店。通过详细了解,得知孙先生反映情况属实。经过工作人员的法律宣传和耐心调解,最终网店认识到了错误,为孙先生更换了一台新足浴盆。孙先生对此十分满意,称赞铜陵工商部门为民着想,处理问题认真快速。
消保科工作人员告诉记者:本案是一起因电动足浴盆出现质量问题引起的纠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十六条第二款规定:经营者和消费者有约定的,应当按照约定履行义务,……。第二十四条规定:经营者提供的商品或者服务不符合质量要求的,消费者可以依照国家规定、当事人约定退货,或者要求经营者履行更换、修理等义务……。网店承诺等同于双方的约定,电动足浴盆在质保期内出现质量问题,网店应按约定履行更换义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