铜陵公安破获一起“故意杀人案”

12.03.2015  07:57

  3月11日,犯罪嫌疑人胡某某在指认作案现场、接受警方调查。

  记者从铜陵市公安局铜陵县分局获悉,犯罪嫌疑人胡某某系铜陵县天门镇南洪村向阳组居民,因与同村居民李某某、童某某夫妻有常年的经济纠葛,导致积怨较深,续而涉嫌杀人。

  据了解,2月6日,铜陵县天门镇南洪村向阳组居民童某某向犯罪嫌疑人胡某某索要2万元钱,并邀其去她家中商量。2月7日零时左右,胡某某应约来到童某某家中,告知她筹集不到2万元钱。因此,两人在凌晨2时许发生肢体冲突,胡某某手持铁锤,击打童某某头部,致其昏厥。怒火中烧的胡某某,又携带一把锄头和铁锤,来到童某某的卧室,用锄头敲打正在熟睡的童某某丈夫李某某的头部,直至其昏厥,并用一把折叠匕首,在李某某的胸部刺了三刀,导致李某某死亡。随后,胡某某迅速逃离现场,并将自己带有血迹的裤子和作案工具扔掉。当日上午,胡某某落网。

  办案民警告诉记者,胡某某涉嫌故意杀人,目前警方正在对该起案件的详情进行调查。(铜陵新闻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