铜陵中院切实贯彻司改新要求

01.03.2017  22:03
 

  安徽法院网讯    2月28日上午,铜陵中院公开开庭审理原告北京某墨业公司诉铜陵某文化用品店等侵害商标权系列纠纷案件,铜陵中院党组书记、院长王敏担任审判长并主审,经过两个多小时的审理,系列案件均当庭宣判。

  王敏高度重视知识产权案件的审理,在系列案件审理过程中,庭前查阅相关资料,仔细认真阅卷,制定庭审提纲,召开庭前准备会。庭审中,王敏以娴熟的审判技巧驾驭核对当事人身份、法庭调查、法庭辩论等过程,充分听取双方当事人的诉辩意见,准确归纳争议焦点,对案件审理的事实细心查问,并参考外地判例,经合议庭评议后当庭作出判决。

  铜陵中院根据省高院司法责任制有关规定和法院实际,以审判业务庭室为基础,以员额法官为核心,以近三年案件数量为基数,综合考虑审判数量、质量、效率和效果等因素,及时提出办案团队的组建原则及人员配置方案,今年2月份起正式运行新的审判模式。同时,严格按规定把入额院领导、庭长分别编入不同审判团队,明确办案数量,而且要办疑难、重大、复杂、敏感和新类型案件。王敏审理案件正是铜陵中院践行“让审理者裁判、让裁判者负责”的司法改革新要求的具体举措,通过院长在审判一线办理案件,不仅可以更好地指导、管理审判工作,优化法院审判生态,还可以充分发挥“领头雁效应”,在法官中起到了言传身教、典型示范的作用,形成以法官为中心、以审判为重心的工作新格局,推动该院司法改革不断向广度和深度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