铁路债券利息收入所得税减半征收

25.03.2016  12:32

      经国务院批准,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日前发布通知,对企业投资者持有2016—2018年发行的铁路债券取得的利息收入,减半征收企业所得税。对个人投资者持有2016—2018年发行的铁路债券取得的利息收入,减按50%计入应纳税所得额计算征收个人所得税。税款由兑付机构在向个人投资者兑付利息时代扣代缴。

      铁路债券是指以中国铁路总公司为发行和偿还主体的债券,包括中国铁路建设债券、中期票据、短期融资券等债务融资工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