停用ATM机仍能申请加钞 银行职员钻空子挪用215万

14.05.2015  05:17

  32岁的管某某是一家银行的中层,个人发展也顺风顺水。可是,他竟瞒天过海,挪用银行的215万资金,用来偿还个人债务和买彩票。

  管某某曾担任某银行一个支行营业室副主任兼现场(现金)主管,负责向ATM机加钞等工作。 2013年10月至2014年3月期间,他发现银行已停用的两台ATM机仍可以在账务系统内查询并可以申请加钞。于是,他多次申请向停用的两台ATM机加钞,获得批准后将款项通过转账或提现的方式挪用,用来偿还个人债务、购买彩票等。记者了解到,他先后挪用260万元,其中215万元超过三个月未还。

  2014年7月2日,管某某接单位电话后,回单位主动交代犯罪事实。案发后,管某某及其亲属先后共退还125.7万元。

  5月12日,合肥市高新区法院公布该案判决结果。法院审理认为,管某某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挪用本单位资金归个人使用,共计215万元,数额巨大超过三个月未还,已构成挪用资金罪。据此,法院判处管某某有期徒刑五年,并责令管某某退赔某银行134.3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