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重点高校招收农村和贫困地区学生政策出炉

16.10.2017  17:03

记者10月11日从省教育招生考试院获悉,我省重点高校招收农村和贫困地区学生工作政策已经公布,其中涉及三个专项计划。

根据教育部2017年重点高校招收农村和贫困地区学生工作政策规定,重点高校招收农村和贫困地区学生工作包含三个专项计划,即国家专项计划、高校专项计划和地方专项计划。同时符合多项专项计划条件的考生,可兼报相关专项计划志愿。

国家专项计划招生学校为中央部门高校和各省(区、市)所属重点高校。我省国家专项计划实施区域为我省列入国家集中连片特殊困难县和国家级扶贫开发重点县,共20个。报考考生本人高考成绩须达到报考院校所在批次线下20分以内,且必须具有实施区域当地连续3年以上户籍,其父亲或母亲或法定监护人具有当地户籍;本人具有户籍所在县高中连续3年学籍并实际就读。

高校专项计划招生学校为教育部直属高校和其他自主招生试点高校。我省高校专项计划实施区域为我省列入国家集中连片特殊困难县、国家级扶贫开发重点县、省扶贫开发工作重点县(市、区)和省扶贫开发连片地区县 (市、区),共35个。报考考生高考成绩须达到报考院校所在批次线,且本人及父亲或母亲或法定监护人户籍地须在实施区域的农村,本人具有当地连续3年以上户籍,本人具有户籍所在县高中连续3年学籍并实际就读。

地方专项计划招生学校为各省(区、市)所属重点高校。报考考生须具有我省农村户籍,参加我省普通高校招生统一考试报名,高考成绩达到本科一批线下20分以内。(记者 陈婉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