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鞍山村民通过社居委买房 经办人被抓定金难退
马鞍山市博望区新市镇横山村村民徐家武,三年前,在博望镇街上购买住房,向共同开发的博望社区交了10万元购房定金。后来得知开发的房子用于安置房,不对外出售,徐家武打算讨回定金。然而,徐家武发现,想要回钱没那么容易。
交了定金拿不到房子
2011年4月,徐家武听说博望镇博望社区居委会和顺诚置业有限公司,合作开发的“中河水岸”住宅小区项目,开始预售商品房。徐家武到博望社区居委会,交了10万元定金,订了一套面积为100平方米的住房。对方称,在正式交房时,再签购房合同。双方还约定,如果购买方对所住的房子不满意,可以退房,支付利息。
徐家武向记者出示了这张在“博望镇街道社区居委会”信笺上所打的收条,落款是“博望社区居委会”,并且加盖了公章。
2012年,徐家武见交房丝毫没有动静,便找到当时的社区居委会书记吴子文,说房子不要了,要求社区退还定金。吴子文要徐家武等等再说。可让徐家武没有想到的是,2013年底,吴子文因涉嫌贪污受贿罪,被检察院逮捕了。
徐家武一听急了,找到社居委,社委会说,他们没有收到徐家武的钱,钱是前任收的,与他们无关。“ 后来听说,他们开发的房子是安置房,根本不对外出售。”
法院希望先协调退钱
既拿不到房子,也要不回定金,徐家武开始走法律途径。8月8日,徐家武揣好诉状来到博望区法院立案庭,一位庭长让他过几天再来。
8月12日,徐家武再次来到博望区法院立案庭,根据立案庭唐庭长的要求,将诉状丢下后便回去了。“ 大约一个星期过后,我再次来到法院找到唐庭长,就起诉的事要求他给我一个答复。他说‘得研究研究’。”
9月19日,记者联系上博望区人民法院立案庭唐庭长。唐庭长说,他们已经收到徐家武的诉状,因为“中河水岸”项目,涉及到当初的社区居委会,负责人已被判刑,财务混乱,涉及到的人有70户。法院的意思是,组织协调,让社区退还定金,实在不行,下一步考虑立案。
“我已经通知徐家武了,让他下周一来法院,他原先是起诉镇政府和社区,现在要增加开发商,列为第三被告。”
本报记者老春摄影报道
0编辑:高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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