逃避执行耍手段 “老赖”成了“穷光蛋”

31.08.2015  11:35
 

  安徽法院网讯    为逃避法院执行,一老赖协议离婚、转移财产,玩尽各种手段把自己变成“穷光蛋”,结果仍没有逃脱法律的制裁。日前,该老赖因犯拒不执行判决罪,被宿州市埇桥区人民法院判处有期徒刑二年。

  被告人范某系宿州市东关办事处无业人员。2012年9月24日,宿州市埇桥区法院民事判决书,对被害人范某某诉讼被告人范某买卖合同纠纷一案依法作出判决,判处被告人范某于判决生效10日内,给付范某某钢材款233000元及利息。判决生效后,范某并没有履行义务。因范某长期外出,法院在执行过程中,于2014年1月16日向范某发出执行通知书,责令其于2014年1月18日前履行义务,并向法院申报财产,后范某既未履行义务,也未向法院申报财产。案发前,被告人范某拥有一套191.7平方米住房,该住房在2014年3月被征收时,范某被安置二套住房。案发后,被告人范某为逃避执行故意转移财产,于2014年3月15日,把安置房全部登记在妻子、儿子的名下,同年6月24日,范某又与妻子协议离婚,这样一来,范某便成了“穷光蛋”,致使法院判决无法执行。

  法院审理认为,被告人范某以转移财产的手段,致使法院已生效的判决无法执行,情节严重,其行为已构成拒不执行判决罪,公诉机关对其指控的罪名成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