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省文化厅 安徽省财政厅关于2016年采取政府购买服务方式开展“送戏进万村”活动的通知
各市、县(市、区)文化行政管理部门、财政局:
我省采取政府购买服务方式,组织开展“送戏进万村”活动,有效解决了农民群众看戏难问题,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益。为继续统筹使用2016年每村4400元的农村文化活动补助资金,确保为全省15539个行政村每村送一场高质量的正规演出,进一步提升 “送戏进万村”活动质量和效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坚持需求导向
各县(市、区)应综合考虑本地特点和农民群众实际需求组织“送戏进万村”活动。演出剧(节)目应结合农村实际、适应农民需求、体现乡土特色、内容健康向上、形式丰富多样、农民喜闻乐见。每场演出时长一般不少于100分钟。戏曲专场可演出整本大戏或3-5个小戏、折子戏,综艺演出一般不少于15个节目。
二、严格采购条件
为保证演出质量,参与采购的演出服务单位应具备以下条件:领取《营业性演出许可证》2年以上(含2年)的国有、民营文艺表演团体,有良好的演出业绩,无违法违规经营行为记录;具有一定规模,演出器材齐备,演职人员不少于20人(其中专业艺术院校毕业或艺术类专业技术职称的演员占比不少于10%)。
三、加强规范管理
一是 所有送戏演出必须按照公开择优的原则,经过政府招标采购。采购数量多的县(市、区)可因地制宜合理划分标段,以保证演出质量; 二是 中标服务单位、演出内容等应及时公布,接受社会监督; 三是 每村4400元补助资金,必须全部用于送戏活动,不得挪作他用; 四是 中标服务单位要严格履行采购合同,不得擅自变更确定的节目内容; 五是 严禁服务转包或变相转包行为。对违反上述规定的组织实施单位和演出服务单位,省文化厅、省财政厅将予以通报批评。擅自变更节目内容或服务转包、变相转包的中标服务单位,一经发现立即终止合同,以后不得再参加此类公开招标。
四、注重活动实效
一是 及时组织招标采购。各县(市、区)要在2016年1月15日前完成2016年“送戏进万村”活动的招标采购工作。 二是 合理安排演出时间。为保证演出效果,演出服务单位要合理安排演出季节和时间,方便群众集中观看,要多利用农闲、节假日特别是春节期间安排演出,避免在农忙季节或恶劣天气条件下演出。 三是 加大宣传力度。各县(市、区)文化行政管理部门要指导乡镇和行政村加大活动宣传力度,提高农民群众知晓率和参与度。演出背景应统一制作“安徽省文化惠民工程 · 送戏进万村活动”标识。
五、明确职责任务
“送戏进万村”活动以县级文化行政管理部门为主体组织实施,包括开展供需摸底调研、制定实施方案、组织招标采购、公开服务信息、跟踪督导及绩效评估。县级财政部门要积极做好方案审核、公开采购服务信息、资金使用监督检查,指导做好绩效评估。
市级文化行政管理部门负责督促活动开展,及时掌握进度,指导提升活动实效。乡镇、行政村负责做好活动宣传、提供演出场地、观众组织等工作。
六、加强督促检查
县级文化行政管理部门要会同财政部门,按照采购计划、合同执行、质量效果、资金使用等进行动态跟踪督查,确保活动有质有序推进。充分发挥乡镇综合文化站在演出现场督查的作用。建立送戏进村服务反馈和群众满意度测评,每场演出由演出单位现场填写统一制式的服务回执单(见附件),经演出地行政村委会盖章后,报县级文化管理部门存档备查。
各县(市、区)文化行政管理部门要及时将活动进展情况、经验做法、意见建议等报送省文化厅(省文化厅正在建立全省“送戏进万村”网上信息数据平台,具体报送要求另行通知)。
“送戏进万村”活动已列入省政府文化民生工程绩效考核、省文化厅年度重点工作测评指标。省文化厅将对活动组织开展好的县(市、区)文化行政管理部门、乡镇综合文化站、演出单位予以表彰。各市、县(市、区)要高度重视,精心组织,确保“送戏进万村”活动优质、高效、全面完成。
省文化厅联系人及电话:谢险峰,0551-63608672
省财政厅联系人及电话:吴祎明,0551-68150259
邮箱:[email protected] [email protected]
安徽省文化厅 安徽省财政厅
2015年11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