退还彩礼起纠纷 少女伤人获徒刑

01.12.2015  12:09

  姑娘邢某在短短两年时间里,分别和三个男子相亲,都不欢而散。最后一次她因为退还定亲财物产生纠纷,还致人重伤。日前,凤阳县法院以故意伤害罪依法判处邢某有期徒刑二年三个月。

  据悉,邢某是个95后,2012年10月,她经人介绍和王某认识,由于双方相处中性格不合,王某起诉至法院要求邢某返还彩礼,后经法院调解双方达成调解意见。之后,邢某又与张某相识,但最终双方还是分手。2014年3月,邢某认识了李某,二人相处仍然出现问题,李某要求邢某返还定亲的彩礼及首饰等。随后,邢某便电话或短信辱骂李某,李某的母亲郭某知道后,便上门找邢某及其家人理论,双方在争吵过程中,邢某拿起木凳将郭某砸伤。后经鉴定,郭某右眼失明,为重伤二级。

  法院审理认为,邢某行为构成故意伤害罪,鉴于邢某犯罪时未满十八周岁,故对邢某减轻处罚做出了上述判决。(滁州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