违规借用车辆报销两局长被处分

29.04.2015  11:49

  昨日,省纪委通报七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和省委三十条规定精神责任追究典型问题,涉及违规购买发放购物卡、收受礼金、公车私用等情况。

  这七起典型问题分别为淮南矿业集团老干部服务管理中心违规公款购买发放购物卡问题;萧县永堌镇卫生院工作人员违规举办开业庆典收受礼金问题;铜陵县钟鸣镇便民服务中心项目违规建设问题;祁门县公安局金字牌、闪里派出所干警公款吃喝并发生人员死亡问题;池州市贵池工业园区原纪工委书记钱胜宏不认真履行监督责任问题;明光市水务局女山湖闸管所驾驶员王礼淦公车私用问题;五河县教育局长期违规借用车辆并向企业转嫁报销费用问题。

   □典型案例

  淮南矿业集团老干部服务管理中心违规公款购买发放购物卡问题。

  2014年底,淮南矿业集团党委组织部老干部服务管理中心违规公款购买购物卡6000元,发放给中心12名工作人员,每人500元,并采取虚开办公用品发票的方式进行报销。淮南矿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纪委研究决定,给予经办人郑玉珍行政记过处分,给予中心主任廖运祥行政记过处分,给予中心副主任刘伯文、刘东行政警告处分;给予分管老干部工作的集团公司党委组织部(人力资源部)副部长乔多高行政记大过处分。

   祁门县公安局金字牌、闪里派出所干警公款吃喝并发生人员死亡问题。

  22014年1月8日,金字牌派出所教导员康光辉等一行5人到闪里派出所交流学习,晚上闪里派出所所长郑小武等安排宴请并饮酒,其中一人酒后摔伤死亡。祁门县纪委监察局研究决定,分别给予康光辉、郑小武党内严重警告、行政撤职处分,给予县公安局政委王浩党内警告处分,给予县公安局副局长吴彪行政记过处分,给予县公安局纪委书记郑学军诫勉谈话;黄山市纪委研究决定,给予县公安局党委书记、局长汪华峰党内警告处分。

   五河县教育局长期违规借用车辆并向企业转嫁报销费用问题

  2008年6月至2014年7月,五河县教育局长期违规借用县新华书店一辆三菱越野车,并将该车发生的加油、保险和维修等相关费用在新华书店报销。蚌埠市纪委研究决定,给予时任五河县教育局局长刘善训党内严重警告处分;五河县纪委研究决定,给予时任教育局局长孙家忠党内严重警告处分。